红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2-06 16:29 字体:[]

州政府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红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红河州工商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等文件要求,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函[2017]26号)中我局所涉及的工作要点,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红河州工商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17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4条。其中,2017年9月30日至12月31日通过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7条;通过《云南工商行政管理》、红河电视台、《红河日报》、“红河日报”微信公众号、“红河工商”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和消费警示等媒体和报刊杂志10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2017年,我局在州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商登记和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栏目中共公开发布政策文件类信息2条,资料下载及办事指南3条,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1条,均可以通过链接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进行查询,网上办事6条,公告公示4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红河州工商局充分利用红河州政府门户网站、红河州工商局业务协同信息平台、红河电视台、《红河日报》、“红河日报”微信公众号、“红河工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媒介及其他便民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红河州工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红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解读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解读范围、解读程序、解读形式、解读机制,明确了新闻发言人。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于出台的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有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2017 年,州工商局党组利用党组会议及理论中心组学习,定期宣讲国家出台的最新政策共11次。11月28日,邀请州委党校老师向全局干部职工宣讲十九大精神;12月2日—3日,党组书记、局长钱桂芹深入扶贫挂钩点——绿春县牛孔乡牛孔村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12月27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重要指示精神。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17年,红河州工商局先后于3月份、5月份参加了“红河热线”、“金色热线”、“3.15”宣传等系列活动。就企业登记制度改革、企业年报、企业信用监管、消费维权、商标注册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在线答疑解惑。2017年9月30日和11月1日,我州与全省同步启动“多证合一”登记模式及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充分利用红河电视台、《红河日报》及“红河工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和广泛告知。政策解读稿件数4件,分别发表于《云南工商管理》第1期、第2期、第4期、第7期,涉及商事制度改革、“放管服”工作成效、非公党建、市场监管、行政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7年,红河州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高。二是受人员编制所限,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为兼职人员,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导致在红盾信息网关停后,没及时留意到对州政府门户网站上信息的发布,导致工作被动,第三季度被州政府办通报批评。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二是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克服人员紧张等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运行。三是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公开内容,使公众充分了解行政服务工作,支持行政服务事业发展。四是组织专人开展网站维护和更新工作,做到了“信息更新及时、信息发布准确、互动交流有回应、服务信息实用”等,积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五是完善《红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认真填写《红河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红河州工商局对外政务信息公开变动情况报告审批表》,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该制度进行逐级申报、审批,发布,做到步步有人审核、环环留有痕迹。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红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