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食品药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2-29 14:1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督查调研工作的通知》(红政办函【2015】39号)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为了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主要通过以下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一是通过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和红河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政务信息;二是按照国家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办〔2013〕32号)、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云食药监办〔2014〕135号)和《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要求,完成了全州3户药品生产企业、21户药品批发企业、1056户零售药店加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工作和13县市局连接电子政务外网工作,为下一步食品药品信息化平台建设打下基础。按照州政府的有关要求,完成我局16个大项35个小项的行政审批网上服务事项的录入、入库工作。全州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视频会议系统、12331投诉举报系统和食品药品监管网建设正在开展中。

  二、主动公开的情况

  2014年1-11月,我局通过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57条。其中发布《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公告3期;餐饮服务许可量化分级公示2期;通报11期;“三公经费”公开8期;《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销公告1期;网上知识竞赛直通通道2个;食品安全预警公告2期;工作动态20期;其它公开及公布20期。

  三、回应解读的情况

  2014年8月22日中午11点至11点55分,我局副局长罗带队率药品安全监管科、食品许可与安全监管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4位科长做客红河电台与中国红河网同步音视频直播的“红河热线”直播栏目,和主持人、听众、网民“四位一体”的互动交流,直接与听众沟通,回答群众提出食品和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节目中,围绕“确保全州450多万各族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主题,罗优宝副局长向广大听众介绍了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在机构改革后,新的职责职能,并从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等四个方面简要介绍如何认真履职尽责监管。同时,罗优宝副局长就今年10月1日实施将实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如何理解史上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讲解。在与听众的互动接听环节,罗优宝副局长和上线工作人员现场就听众朋友提出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今年在加大预防群众食用野生菌中毒方面开展哪些工作、保健食品、普通食品、药品的区别、正确选择和食用保健食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耐心的讲解及答复,向公众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了解。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五、行政复议数量

  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历年累计数为0件。

  六、行政诉讼数量

  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事件,历年累计数量0件。

  七、举报投诉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有关举报或投诉。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无收费。

  九、机构建设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设置政务信息公开查阅点数3个,有兼职工作人员2人。

  十、政务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5年度,我局召开政务信息工作会议2次,举办了1期培训班,共有190人参加了培训。

  十一、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一是宣传力度不够,还有许多群众不知道我局的政务网站,网站的点击人数偏少。二是政务公开的载体建设有待加强。三是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联动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电子政务,尤其是要增强网上互动和网上办事的便捷性。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网的建设,对网站进行充实,提高实效性。二是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研究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登记处公开意识,增强对政务信息的关注度,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一整套日常业务的受理和处理规范的业务流程。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化,加大食品药品黑名企业、案件查处信息公开力度。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