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7 16:19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州政府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红河州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如对本报告公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红河州水利局办公室(电话:0873—3732315;邮箱:hhzsl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州水利局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贯彻落实2020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紧扣水利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新闻发布解读回应,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推进水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

  州水利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分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并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局办公室明确1名同志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障了州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信息公开

  州水利局聚焦“六稳”“六稳”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及时公开全州重点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安全、水旱灾害防御和河湖治理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信息。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3条,其中,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9条,通过其他网站发布信息94条。重点领域公开信息98条,其中,重大水利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32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34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20条,预决算信息12条。

  (三)抓好依申请公开

  2020年,州水利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经与申请人联系沟通后,在时限内按照程序将所需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给申请人。未对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做好解读回应

  2020年,州水利局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文章1篇。2020年3月20日,州水利局主要领导和分管副局长率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红河热线”,就“补短板、强监管,全面推动红河州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进行水利改革建设发展相关政策举措的解读,并进行现场答疑。7月28日,参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由分管副局长就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州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形式单一;二是政策解读需要进一步加强,解读方式不够灵活,解读质量不高。

  2021年,州水利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公开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的学习培训,把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二是强化公开力度。根据《红河州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压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责任,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拓宽公开渠道。三是完善制度建设。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不断健全政策解读制度,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提高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事项。

  红河州水利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