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水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3-08 09:16 字体:[]

  本年度报告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特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h.gov.cn/)公开红河州水利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由红河州水利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9年工作计划,其他应报告的事项与附表共八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公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红河州水利局办公室(电话:0873-3732315;邮箱:hhzslj@126.com)。

  一、概述

  2018年,州水利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省、州工作部署要求,以落实《工作要点》为主线,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水利系统工作透明度,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一)2018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州水利局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一是针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行河长制等工作及时在州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二是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加强对水土保持法等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向社会和公众发布有关水利政务工作。三是将“政务公开”纳入公务员在职培训和考试内容,把学习“政务公开”与学习“互联网+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内容相结合,进一步转变理念,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2018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州水利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专门抓”的工作总要求,切实强化工作措施,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本部门内部考核内容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进一步完善《红河州水利局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健全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等配套工作制度,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程序,制定《红河州水利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遵循“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事项。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州政府网站水利信息登记及发布工作,由专人跟踪与水利部门有关的网络舆情并及时进行疏导澄清、回复网友咨询,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进一步完善工作经费投入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细化公开范围,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州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4条,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6条,在《红河日报》等刊物发布信息3条,在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等网站发布信息155条。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州水利局及直属各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和2017年部门决算分别于3月9日、7月30日在州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2.公开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将弥泸大型灌区工程可研报告编制、石屏大型灌区工程可研报告编制等项目的招标及评标结果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网和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进行公示。

  3.公开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防汛抗旱等信息。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采取定期检查和通报,在州政府网站上公开红河州水利工程质量问题投诉电话及电子邮箱,4月12日在红河日报上对红河州2018年度小(1)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4月13日在红河日报上对2018年度防汛抗旱责任人进行公示。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2018年,州水利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4件,其中,主办27件,协办7件;政协提案10件,其中,主办8件,协办2件。10月9日将人大代表第32号、90号、152号、226号、228号共5件建议的答复全文在州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进一步完善《红河州水利局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按要求对需要进行解读的文件及时进行解读。2018年州水利局未出台规范性文件,没有开展政策解读。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重要政务相关舆情,及时处理、反馈、回应群众反映关切的问题,做好政策和舆论的引导工作。针对群众所关心的红河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3月21日,局长作客“红河热线”,围绕“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对群众进行答疑解惑。全年受理网上信访5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及时有效地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审批服务窗口严格实行“一号申请、一窗办理、一网通办”。按照州水利局行政审批职能职责,将取水许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共6项行政许可,水资源费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共2项行政征收,用水计划核定1项行政确认,列入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制作州水利局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审批工作流程图的宣传展板,提高群众对网上审批流程的知晓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运行管理,每周安排相关科室人员参与政务大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进一步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公开审核、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红河州水利局依申请公开制度》,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作了明确规定。2018年州水利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对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州水利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网络载体建设工作,积极参与州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时收集水利工作信息,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全年报送部门动态信息54条。制定《红河州水利局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新闻发言人。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9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8年,州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总体运行正常,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二是信息公开的实效性还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渠道比较单一。

  (二)2019年工作目标、思路

  2019年,州水利局将继续按照中央、省、州相关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根据群众普遍关注的水利重点领域工作,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强化主动公开的意识,把握信息发布的时间节点,避免信息积压、间歇停顿、不及时等现象发生,切实增强信息的时效性,确保群众及时了解当前重点水利工作情况及相关政策。

  三是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力争通过微博、微信、APP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群众更好地了解当前水利重点领域工作的情况。

  四是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充实人员队伍,完善机制,以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

  八、其他应报告的事项与附表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附后)。

2019年1月18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红河州水利局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3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7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58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单位负责人:余玉龙     审  人:朱兴耀  

    人:胡云            联系电话:3732315       

填报日期: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