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9 11:37 字体:[]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红河州审计局高度重视,依据国家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发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及《云南省审计厅审计结果公告办法》《红河州审计局审计公示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州审计局围绕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等要求,着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及审计结果公告力度,着力打造阳光型、廉洁型、服务型、诚信型政府形象。

  一、总体情况

  按照州政府的相关要求,为切实推进州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州审计局明确办公室为牵头科室,切实具体负责州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管理、组织、实施、协调、监督、检查职责职能作用,着力推进局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到位、措施职责到位、保障经费到位。主要从指导思想、主要目的、范围对象、组织分工、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六个方面着力抓好州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

  2021年,按照建设人民满意型、服务型、廉洁型政府相关要求,州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着力从强化审计人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重点从加强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坚持制度创新与落实并重,科学决策与提高执行力并重,审计项目数量和质量并重,计算机运用与提高并重,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等,着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职能工作。我局强化执法公示力度。将公开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全年向社会公示审计结果公告和审计公示共41篇,公示信息45篇。并制定本部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明确信息公开的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报送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半年和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每年按程序报批,将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2021年,全州审计机关依据宪法、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职责,坚持依法、公正、廉洁、高效、务实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审计准则》、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从夯实审计人员素质着眼,以制度规范审计行为为突破口,把贯彻落实国家审计准则、行政执法责任制等落到实处,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和理念,通过采取过程控制、质量监控、目标责任等措施,初步实现了审计干部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技能水平进一步提升;机制保障进一步完善;未出现行政复议及诉讼等重大审计质量问题。

  2021年全州共完成审计项目460项。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2878827万元;核减投资额22 626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205条;提交审计信息343篇;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99篇。州本级完成审计项目49项。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704611万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州审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审计结果公开力度、审计宣传的推进力度有待加强;二是审计整改跟踪落实待强化;三是审计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需要进一步规范;四是审计执行力需要进一步增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州审计局未存在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审计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