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3 16:19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和州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2023〕-1-2)要求,现发布《红河州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在红河州人民政府网公布,欢迎查阅。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红河州司法局办公室(地址:蒙自市护国路2号,电话:0873-319700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红河州司法局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深化政务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政务运行阳光透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推动全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通过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并更新红河州司法局机构职能情况、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1年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2021年部门预算等信息。年内共参加2次新闻发布会。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州司法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答复0件,结转下一年继续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认真梳理并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政府规章2部,严格做好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我局无网站,由我局运维的“红河普法”公众号(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管理规范,2022年未出现被省、州点名通报情况。我局充分发挥自媒体宣传作用,优化提升“红河普法”微信公众号,为公众提供更多学法资源、拓宽法律服务渠道,2022年,“红河普法”共更新150期786条推文,关注人数保持在16万人左右。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大政务公开考核的力度,严格按照州政府办《2022年度红河州政务公开指标考评细则》(〔2022〕-7-18)认真贯彻执行。加强业务指导,组织举办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班,覆盖局内各科室负责人及具体负责公开工作人员。明确职责,规范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归档、依申请公开的答复等相关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与拓展;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用图片式、表格式等公开方式,提供更加实用、有特色的信息公开服务;二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化主动公开,对社会关切、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加强业务培训与交流,进一步提升能力水平建设,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发布会、政务微信等宣传作用,为司法行政系统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