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1-21 18:30 字体:[]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9〕40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红河州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红河州人民政府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红河州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蒙自市护国路2号)

  一、总体情况

  红河州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完善红河州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办公室的副局长分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按照年初州政府和省司法厅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局办公室对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强化了责任,落实了领导,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2019年,在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红河州司法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工作大局,紧扣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内容,切实把平安红河、法治红河建设等热点,通过红河州人民政府网、中国红河网、红河日报、红河电视台、法治宣传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全州的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工作等信息及时公开发布。

  (一)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有关复文。红河州司法局对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7号、第0245号、第0112号建议答复并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办理结果为B类1件、C类2件,办结率、面商率、满意率均为100%;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1号、第12号、第13号、第14号、第80号、第81号、第82号提案答复并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办理结果为A类3件、C类4件,办结率、面商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是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已将红河州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红河州司法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红河州司法局(汇总)2019年部门预算、红河州司法局(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三是制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公开有关信息。州司法局已于2019年8月14日制定《红河州司法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和监督方式等信息。

  四是及时对相关业务工作进行公告。如:《关于征求<红河州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修改草案)>修改意见的公告》《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和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等事项的公告》《关于征求<红河州人民政府泸西城子村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关于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的公告》《红河州司法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的公告》《红河州律协会关于朱婷等20位实习律师实习期满考核结果的公示》等。

  (二)政策解读回应

  一是州司法局就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进行政策解读并公告。

  二是局党委书记、局长徐耀坤带队参加“红河热线”,对法律援助、公证等群众较为关心的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或新旧政策差异等进行解读。

  (三)平台建设

  一是“红河普法”微信公众号已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 号)要求,按时补办有关备案手续。该公众号目前运行正常,管理规范。

  (四)组织保障

  一是在州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的《红河州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明确了州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

  二是积极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暨培训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红河州司法局年内没有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不存在申请数、办结数和答复数的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红河州司法局年内没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红河州司法局虽然在2019年度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从事政务信息的工作人员变化快,有时会造成脱节,工作对接不及时。二是没有充分整合州、县、乡三级司法行政机关信息员队伍的资源,政务信息还存在有数量、无质量的问题。三是对政府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在政策解读、举办新闻发布会等方面有待加强。

  红河州司法局将在2020年的工作中,认真对标对表州政府办公室的各项信息公开要求,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充实人员,加大学习力度,提高认识,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充分整合司法行政机关信息员队伍资源,在保证政务信息数量的同时提高信息质量;三是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各项岗位考核目标,与责任人的绩效有机挂钩,营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红河州司法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