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司法局2013年政府政务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 2015-06-04 16:27 字体:[]

  2013年,我局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大了信息公开的力度,不断规范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概述

  我局紧紧围绕“以服务促发展、以保障促稳定、以建设促提升,着力创新社会管理,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力推动全州司法行政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的总要求,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作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窗口的电子政务网站,在服务公众、接受公众监督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始终遵循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积极推进政府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加大网站建设力度,精确规划、标准建设,对网站信息内容、互动应用、框架设计、维护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更新,对我局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规范了公开的时限以及本局政务信息网上发布的审查工作程序,有效促进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我局还对各类信息进行了分类整理,除保密和少数敏感性信息外,最大限度地主动公开信息,力求实现司法行政信息的全面覆盖。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政务信息公开更具实效性。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按照公众需求,我局对政务信息进行了梳理编目,对需公开的政务信息由近及远进行了梳理,并按政务信息公开程序进行了事前审查把关,即在发文前就对公文的公开性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进行审查确定,再由局领导签发;对需上网公开的信息先由有关科室将公文电子文稿交办公室登记,经局保密领导小组认真审查无误并签字后,再由分管信息公开的领导最后审查签字,方能转信息督办科发布。经修改、完善,我局门户网站已设有政务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收费项目及标准、监督方式及程序、受理申请机构及监督机构的地址、电话、邮编等,各项内容一应俱全。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自红河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开通以来,我局门户网站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针对我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目前,我局在门户网站上共发布信息144条;收到领导信箱3件,已回复;公众参与5条,办理5条;96128政务信息咨询19件,答复19件。

  五、2014年工作打算

  2014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在深化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等方面继续努力抓好抓实,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梳理和界定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二是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工作规程,及时对信息进行更新公布,努力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强对网站的信息更新,对我局门户网站做进一步的补充完善和亮化美化工作。

  红河州司法局

  201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