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2-27 16:15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蒙自市天马路67号州行政中心B区114室,邮编:661199,电话:0873-372555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红河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337”工作思路,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聚焦群众需求,不断夯实和规范公开基础,持续拓展信息公开领域,加快平台载体建设,深化信息公开内涵,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政务公开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有力服务全州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有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为群众提供全面、有效的政府信息。重点围绕涉及群众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稳经济、增动能、惠民生等方面,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全面、高质量规范公开发布有关信息,2023年,全州15个政府网站总发稿量 84164件,其中,州政府门户网站发稿量11597件;州政府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476 条。“红河州网上新闻发布厅”公开专场新闻发布会32场。二是做好年报编制发布工作,充分发挥年度报告的重要作用。编制发布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政府网站工作报表及政府网站监管报表,并做好各县市政府、州直各委办局的年报和报表集中公开展示。三是在政府网站首页增设“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为群众提供便利。组织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集中全面规范公开信息共计74条。四是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效,强化多元化解读。2023年红河州政府门户网站在“政策解读”专栏共发布解读信息53条,其中15条采用图表、问答等形式。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各级行政机关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信息需求。2023年,全州受理渠道畅通,工作流程规范,共受理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5件,依法依规答复418件,其余7件结转到2024年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制定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红河州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试行)》,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把好各类信息公开发布的审核关,从源头上防范重大表述错误、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等情况发生。三是2023年刊印《红河州人民政府公报》12期,规范刊载州政府规章、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文件、人事任免、各县市政府和州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红河州人民政府公报》免费赠阅范围覆盖全州各县市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行政)服务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公共服务场所,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委会等基层单位和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全面推进网站升级改造,不断完善门户网站建设。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认真落实2023年政府网站建设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重点对网站栏目进行适时优化调整,规范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推进全州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二是全面加强全州政务新媒体监管,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要求,健全完善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报备机制,不定期开展梳理排查,及时查缺补漏,做到应管尽管。坚持日监测、日反馈、日通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推进全州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三是持续做好红河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实现12345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平台高效对接联动,积极探索12345热线与“12388”热线对接联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2023年12345热线呼入电话122681个,按时办结率、派件准确率、质检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任务和责任。制定了《红河州2023年度政务公开指标考评细则责任分工清单》,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内容和责任主体。二是抓实督促整改。认真对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第三方评估反馈的问题,及时督导,限期整改。三是加强全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定期开展全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季度检查,以严督实导提升全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质效。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举办全州政务公开业务培训1次,参训人员50余人,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平台建设管理有待进一步强化;三是政策解读的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公开源头管理和公开前审查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二是进一步优化平台建设,持续抓好政府网站建设,调整规范网站栏目设置,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不断完善网站功能,提高政府网站服务能力;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管,坚持做到“应查尽查,应改尽改,应报尽报,应管尽管”;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前置自动检错程序建设和应用,有效降低发稿差错率,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进一步加大多元化解读力度,积极运用专家访谈、卡通动漫、短视频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让政策生动活泼、通俗易懂,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满足公众对重要政策的解读需求。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指导,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五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定期开展业务培训,采取邀请省级专家、领导授课及县市、部门之间互动交流等方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红河州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