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5 10:00 字体:[]

  本报告由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公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电话:0873-373432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2020年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任务,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切实增强红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政务公开工作。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围绕人社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注的民生问题,特别是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和政策文件,不断推进人社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公开实效,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4条。其中,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部门动态、就业创业信息、“六稳”“六保”信息90条,含政策性文件1个。在红河州人才网更新人社动态287条,微信公众平台更新97条,主要包括人社工作动态、政策文件、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等。所有信息择优推荐至州人民政府网站、省人社厅、《中国劳动保障报》、《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杂志》、《红河日报》等省、州媒体。

  2.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围绕“公正、公平、便民”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受理渠道,明确工作标准,规范答复流程,加强研判会商,确保依法依规答复每一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2020年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已办结。

  3. 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面对公众提出的各类信息公开诉求,积极沟通对接,加强解释说明,做好有关咨询答疑和申请指引工作,有效化解负面情绪,架构起申请群众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互动桥梁,切实提升管理依申请公开水平。全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4. 平台建设情况。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2020年我局对红河州人才网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及时修订了信息公开指南,设置完善了相关栏目,加大了对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的监督管理,指派专人进行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优化上报信息质量。

  5. 制度建设及监督保障情况。为加大人社工作的宣传力度,使信息报送制度化、规范化,研究制定了《2020年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要点》《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稳就业和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新媒体宣传工作方案》《红河州人社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报送质量的通知》,明确信息年度目标任务,规范信息发布程序,明确信息报送重点,高质量推动政务信息工作。

  6.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坚持“以人为本、为民办事”的工作作风,及时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责任,定人员、定时限,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点放在深入调查研究和解决问题上。办理过程中,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增强沟通会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020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均已按时答复完成,办复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健全组织机构,推进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均衡,工作动态类信息公开较多,政策类、法规类信息公开还需加大;二是信息公开的格式需要进一步规范;三是时效需进一步提高,个别涉及上报审批原因,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自觉性。坚持政治统领,强化政治意识,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手段抓紧抓好抓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增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切实把人社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出成效。

  二是主动担当作为,增强工作实效性。坚持把群众反映最急最忧最盼问题作为首要问题,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真实信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布,特别是群众最关心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居民增收、劳动关系等。同时,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严格审批,及时公布,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督促力度,确保信息准时全面有效公开。

  三是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工作主动性。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重点开发使用好报纸、网络、手机APP等媒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和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全面、规范开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使群众知晓、支持并参与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进一步拓展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