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能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6 15:07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红河州能源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红河州能源局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67号州行政中心大楼A区706室,邮编:661199,电话、传真:0873—394920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红河州能源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依托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载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方面。州能源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依法依规发布各项政务信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3年,累计公开政务信息40余条,上线“红河热线”访谈节目1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州能源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受理程序严格规范,按时反馈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未发生超时、投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工作原则,层层审核把关,确保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对外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州能源局目前没有自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公示政府信息主要依托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云南省政务服务网。

  (五)监管保障方面。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对公开材料严格把关审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及时依法公开。二是严格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禁公开敏感信息及密级文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表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3年,红河州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不少短板弱项。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创新力度不高和推进力度不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关注能源领域的信息需求,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制。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各科室工作人员的公开水平,不断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从规范和创新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各科室的指导,细化工作各个环节、步骤,以便规范统一各科室的具体工作行为,避免工作带有盲目性、随意性和只重形式不具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红河州能源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