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能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29 16:27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红河州能源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红河州能源局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67号州行政中心大楼A区706室,邮编:661199,电话、传真:0873—394920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能源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托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载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方面。紧紧围绕州委“13568”工作思路,深入践行“三个工作法”,坚持从供给侧入手,坚定不移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切实扛牢能源保供责任,稳步推进能源重大项目建设,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多措并举增加能源供应能力,认真对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参加“红河热线”1场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公开公示州人大建议办理情况2件、州政协提案办理情况3件。同时,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在政府网站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州能源局未收到社会群众、企业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工作原则,层层审核把关,确保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对外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州能源局目前没有自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公示政府信息主要依托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云南省政务服务网。

  (五)监管保障方面。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对公开材料严格把关审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及时依法公开。二是严格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禁公开敏感信息及密级文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表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2年,红河州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不少短板弱项。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形式单一,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盼相比还存在不足。二是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加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二是拓展政务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依托全州主流媒体和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信息的实效性和丰富性,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措并举加大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红河州能源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