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1 14:5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州政府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红河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应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蒙自市凤凰路北段红河州农业农村局;邮编:661199;电话:3944778。)

  一、总体情况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主体部门设在局办公室,法制与行政审批科保留部分政务公开工作职能。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站所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审批和报送,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能,对政务公开信息审批程序和审批表进行重新确定,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各项指标任务全面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州政府的部署,结合农业农村部门工作实际,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红河州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2021年,红河州农业农村局积极围绕“六稳”“六保”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绿色食品牌打造、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综合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相关工作,并通过本部门“红河农业农村”公众号、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相关工作信息。

  积极做好各类留言、信件的接收、回复工作,及时回复民众、网民关心、关注的问题,截至2021年12月31号,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0件;“12345热线”网民留言1件;“政府信箱”网民留言2件,已全部按时限办结。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54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并发布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信息22条;审核通过发布在云南省“两法”衔接平台信息21条。

  截至201年12月31日,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并发布在本部门政务新媒体“红河农业农村”信息348条。

  2021年,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54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其中:17件人大代表建议,23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已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建议提案办理答复-2021年”栏)公开,其余14件属不宜公开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与政府服务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在政策解读、信息公开形式、公开内容丰富化以及网民诉求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丰富公开内容,形式丰富化、多样化,切实增强与网民需求的契合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事项。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