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5 09:4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州政府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红河州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应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蒙自市凤凰路北段红河州农业农村局;邮编:661199;电话:394477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州政府的部署,结合农业农村部门工作实际,拟定制发了《红河州2020年农业法制工作实施意见》,对农业农村部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布置。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红河州农业农村局下发《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红河州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制度》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将任务分解到相关的职能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切实组织开展本部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落实和推进工作。按照有关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公室“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要求,我局撤销了原“红河州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整合,重新成立了“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服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职能的履行,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实施。进一步规范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2020年,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4件,其中3件为同一内容信息,故合并为1件,所以总数量为2件,已全部按时按质完成。共发表政策解读2篇,政策解读材料内容规范完整(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或新旧政策差异等)。红河州农业农村局积极围绕“六稳”“六保”相关要求,做好脱贫攻坚、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相关工作,并通过本部门“红河农业农村”公众号、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相关工作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2020年度农业政府信息237条,内容涉及部门动态、公示公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策解读等。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在本部门网站(红河农业信息网)“政务公开”栏发布信息425篇,该网站已于2020年7月8日关停。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并发布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信息196条;审核通过发布在云南省“两法”衔接平台信息27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并发布在“云南省农业信息网”信息270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并发布在本部门政务新媒体“红河农业农村”信息391条。

  2020年,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52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其中,25件人大代表建议、23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已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建议提案办理答复”栏)公开,其余4件属不宜公开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与政务服务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在公开的形式、内容、栏目和便民查询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性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事项。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