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农业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3-06 15:49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州政府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红河州农业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应报告的事项与附表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红河州农业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蒙自市凤凰路北段红河州农业局;邮编:661199;电话:3732406。

  一、概述

  2018年,红河州农业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州政府的部署,结合农业部门工作实际,拟定制发了《红河州2018年农业法制工作实施意见》,对农业部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布置。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函〔2018〕31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的通知》(红政办函[2018]33号)要求,红河州农业局下发《红河州农业局“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和《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明确了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将任务分解到相关的职能科室和局属农业执法支队、渔业执法支队、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植检植保站、种子管理站、农机安全监理所、农业环境保护站和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等承办机构,切实组织开展本部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落实和推进工作。按照有关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公室“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要求,我局撤销了原“红河州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整合,重新成立了“红河州农业局政府信息与政务服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职能的履行,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安排了专门人员负责实施。进一步规范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农业局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2018年度农业政府信息225条,内容涉及部门动态、公示公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策解读等。其中:时政红河(“部门动态”栏)发布183条,“信息公开-农林水”栏发布42条。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农业局在政府部门网站(红河农业信息网)“政务公开”栏发布信息235篇,其中:“通知公告”栏26篇;“党组织建设”栏139篇;“双创联动”栏23篇;“政策法规”栏信息2篇;“财务信息公开”栏信息4期;“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信息25期;“双公示”目录2篇,“双公示”专栏3篇;办事指南11篇。

  3.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农业局审核通过并发布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信息131条;审核通过发布在云南省“两法”衔接平台信息10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

  红河州农业局按照规定公开了本部门主要职能职责、设置了政府文件、政府工作报告、规划计划、重大事项、政策解读,以及具体的人事信息、行政许可等栏目,并按照规定要求实施了相关内容的公开。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农业行政许可事项11项、行政处罚职权267项;进入“云南省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平台”的行政许可事项5项(有6项尚未推送至平台)、公共服务事项1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2018年度,红河州农业局通过政府网站、红河州农业信息网站、“云农12316”信息平台等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其中,红河农业信息网站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发布信息1307条,审核信息总量1394条,向云南农业信息网提供信息82条,省农业信息网采用了82条。

  (四)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2018年,红河州农业局严格落实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发布解读材料,并与政策文件相互链接的规定。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以本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报批时已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部门负责人审签。

  1.2018年1-12月,报请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3篇,本部门牵头起草上报代拟稿时,已将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送;

  2.2018年1-12月,州农业局上报州政府办审核通过并发布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栏,信息4篇。篇目如下:(1)解读《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主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2)解读《红河州农业局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3)解读《红河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4)解读《红河州加快产业扶贫实施意见及三个配套实施方案》。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州农业局共承办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35件,其中:州人大代表建议12件,州政协提案23件。已全部办结。其中,3件州人大代表建议、8件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已于2018年9月30日,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建议提案办理答复”栏)公开,其余24件属不宜公开范围。

  (六)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8年度,我局共承办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35件,其中:州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提案23件。这些建议、提案内容涉及稻鱼鸭综合种养绿色模式、百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马铃薯种植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农业品牌打造、茶产业推进、农业技术人员示范实验推进等方面。

  这些建议提案充分体现了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州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各委员活动组对我州农业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加快红河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的迫切愿望。截至2018年9月30日,我局主办的35件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结,面商率、及时办理答复率、代表满意率均达100%。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一)梳理行政许可事项。(1)目前,红河州农业局仍保留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行政许可事项共5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渔业船舶登记证核发、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证核发、植物检疫证书核发。(2)省农业厅下放至州农业局行政许可事项共6项,但是尚未推送到“云南省政务服平台-红河州农业局政务服务权责清单”栏。

  (二)承诺办理时限压缩比例不低于30%。州农业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已达到“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目前,州农业局列入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行政许可事项共5项,其法定办理时限和承诺时限分别为:①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及植物检疫证书核发,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法定办理时限9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③渔业船舶登记,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④渔业船舶及船用品检验,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⑤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三)及时下放行政许可权限。根据农业部、省、州要求,州农业局在报经州政府审改办批准后,2018年6月7日、9月12日分别下放了行政许可事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证件核发”、行政确认事项“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确认”。

  同时,积极配合州编办做好机构改革过程中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后带来的职能职责衔接问题。

  (四)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018年,红河州农业局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3件。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度,红河州农业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

  (二)办理依申请公开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与政务服务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在公开的形式、内容、栏目和便民查询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2019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性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七、其他应报告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红河州农业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9年1月14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红河州农业局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2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2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4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2 

(一)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参加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 

单位负责人:陈宏伟     审 核 人: 邹 春   

填  报  人:赵泉龙          联系电话:0873-3944796  

填报日期:2019年1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