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农业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0-04-22 11:17 字体:[]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及日常事务工作,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正确处理好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扎实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序开展。根据上级督查情况,我局及时分析总结,进行整改,把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二)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保障情况

  根据“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农业部门实际,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局制定了《红河州农业局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工作方案》。在工作计划和方案中明确了我局信息公开所涉及的范围和相关内容,公开信息的查询方式,农业各方面公开信息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监督举报及责任追究规定等。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我局的全面贯彻实施,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局行政经费中划拨资金用于购买提供信息公开工作的软硬件设备,并根据工作运行情况适时提供资金保障,从而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加强公开宣传和学习

  我局及时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及政府信息公开等相关文件精神向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动员和传达,要求各科室做好贯彻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在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上,局长多次就省、州相关贯彻落实阳光政府的重要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事项制度的重要精神进行传达和部署。我局实施《红河州农业局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工作方案》,结合农业工作实际,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召开了局属各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会议,安排布置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全州农业系统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妥善安排好当前的业务工作并广泛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宣传农业事业,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力度。在红河州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和红河农业信息网上公开各科室工作职责及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和全州农业经济发展动态。

  (四)统一安排,做好工作

  为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根据省州有关精神和要求,我局制定了《红河州农业局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工作方案》、《红河州农业局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工作方案》、《红河州农业局重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工作方案》和《红河州农业局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工作方案》等文件,这些工作措施和方案明确了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在日常工作中,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书处理、工作纪律等制度,明确办公室人员的工作职责,保证工作高效、快捷、有序开展,建立了痕迹管理制度,制作了《96128电话记录本》、《政务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审核登记本》等痕迹管理资料,做到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如96128电话查询和网络政务信息查询在接到申请后经保密审查后及时对申请人公开。局机关各科室结合实际,遵循行政高效、优质服务、群众满意的原则,把职能职责细化到每一个岗位,充分发挥红河州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红河州农业信息网的优势,扩展政务公开内容,多形式提高政务透明度。设立专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把农业局的职责、办事程序等内容在网上公开,工作情况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公开宣传,既使广大群众明白并掌握农业部门工作内容,又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建立工作简报,总结、挖掘经验做法,与干部职工、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群众形成良性互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实施。并通过网站媒体进行宣传,提高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和农民群众的监督,提升为社会和农民群众服务质量。

  (五)强化监督,注重落实

  随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红河州农业系统的全面启动,进入实施阶段,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结合科学发展观,公务员管理工作加强考核。局领导经常进行监督检查,要求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方案进行贯彻落实。局领导、法规科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结合,对各科室、局属各站所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了我局各项信息公开计划及具体内容。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准,坚持实行办事公开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行政问责制,树立“求真、务实、创新”的精神,对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有反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有回音,不拖拉、不推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编制、公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州政府办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组织领导机构、主要内容,认真制定了《红河州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意见》,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发布,及时更新。

  (二)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我局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从内容和形式上重点加以公开。我局根据《红河州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对信息全面梳理,对信息逐级审核、及时填报,并通过红河州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和红河农业信息网及时对外公开。重点公开以下几方面的信息:红河州农业局主要职责、领导工作分工、机构设置、人事信息、农业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政策依据、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农资打假情况、各地农情信息、农业技术、服务承诺以及违规违纪投诉举报电话等,为群众直观、方便、实用地查询和了解我局工作起到重要作用,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了勤政为民、便民服务的目的。

  (三)2009年度主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自4月份开展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以来,截至12月31日止,红河州农业局已经开展了“蒙自旺农植保技术有限公司违法经营农药案听证会”重大决策听证1次,在相关网站上向社会通报重点工作37项,公示重要事项28项,接到96128政务信息查询电话13次。在红河州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发表各类信息400余条,在红河农业信息网上发布各类信息1400余条。红河农业信息网网站访问量达到105977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部保密审查制度、程序的执行情况

  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严格执行相关信息公开发布保密规定,在工作中需公开的信息首先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最后由局领导审核批准发布,一年来未发生过信息公开泄密事件。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途径的建立和发布信息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形式主要通过红河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下的红河州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和红河农业信息网公开网上信息,通过96128信息查询热线接受各种电话查询,在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制作政务公开栏,在办公场所设立科室工作职责和人员情况表。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开姓名、岗位职责、工作电话、投诉方式和监督电话。除此之外,我局还想方设法利用农资下乡、农机下乡等特殊时段发送宣传资料,宣传农业法律法规政策,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

  (六)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信息更新情况

  红河州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设一级栏目十一个分别为:农业动态信息、最新公开信息、通知公告、红河州农业局机构设置、四项制度建设、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业务及服务、农情信息、资料下载、帮助。二级栏目有:部门会议、学习动态、工作动态、发展规划、应急管理、法律依据、行政执法、机构职能等。根据局机关及下属各县市和各直属单位所发生的应公开事项,及时在网站上发布更新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申请情况

  我局领导重点强调干部职工在接待来信来访、群众办事等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省、州及我局制定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不允许出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事件。在我局政府信息网站公开本单位的服务承诺书,服务承诺内容,办事指南等内容,搭建了对外沟通平台。2009年未接到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和当面申请等形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一)2009年度有关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的咨询情况

  2009年接待现在咨询2次,96128电话查询14次,网络查询1次。主要查询农业生产技术、农资补助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等内容。

  (二)2009年度有关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的咨询处理情况

  在接待各种方式的咨询时相关工作人员遵循行政高效、优质服务、群众满意的原则。对于能直接回答的问题详细认真答复对方;对于不能直接回答涉及保密等相关内容时,在询问领导和相关科室人员后及时答复对方。使每个到我局咨询相关问题的群众都能得到满意的答复。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的情况

  2009 年度,州农业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已完成。

  六、政府信息收费和减免的情况

  (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财政计划与实际支出情况

  2009年,共落实省州两级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资金63.4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33.4万元,州级配套资金30万元。经费的落实,为州级和各县市农业部门信息化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2009年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以及减免情况

  我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公益性服务工作。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红河州农业局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是一项新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配套措施还不够完善,经验不足,操作中有一定的差异;二是由于农业工作任务多而复杂,一些工作难以开展到位、网站信息发布更新有时存在不及时情况。下一步主要加强以下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积极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学习提高,找准问题,强化措施,完善不足。在州政府信息产业办的指导下,不断开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教育,提高对实施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主动性和紧迫感。二是对局机关科室实施信息公开及四项制度的工作情况逐项对照检查,要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信息公开及四项制度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使群众需要农业农村管理服务时,多一扇方便快捷的“窗口”。 努力把红河州农业局建设成为人民群众真正满意的责任型、服务型、效能型部门。

 

  

  红河州农业局

  二O一O年一月十六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红河州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收费和减免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红河州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蒙自县凤凰路红河州农业局法规科;邮编:661100;电话:3732414;传真:373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