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农业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7-01-25 16:31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州政府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红河州农业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回应解读、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保障机制、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十一部分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红河州农业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蒙自市凤凰路北段红河州农业局;邮编:661199;电话:3732406。

  一、基本情况

  2016年1月初,我局结合农业部门工作实际,拟定制发了《红河州农业系统2016年农业法制工作实施意见》,对农业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布置。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红政办发〔2016〕78号)要求,为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2016年7月我局按照“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办公室主管政务公开职能,2016年底前完成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整合工作,明确独立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的要求,经研究撤销原“红河州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整合,成立了“红河州农业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职能的履行,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安排了专门人员负责实施。进一步规范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红河州农业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红政办发〔2016〕78号)要求,一并认真组织实施。一年来本部门执行情况综合如下: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方面

  ----推进权力清单公开。经过清理,州农业局共计行政权力8类323项,责任事项2473项,追责情形2808项。已经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

  ----推进市场监管公开。《红河州农业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项)已按规定上报审核;《红河州农业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备案99人)、《红河州农业局执法监管对象名录库》(6690个)已入库处于更新状态。

  ----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农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已更新,公开了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审批流程、资料下载、服务电话等服务内容。(州农业局审批事项5项,含5个子项目,其中承接省政府下放2项)

  (二)围绕经济发展推进公开方面

  ----本部门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已经按照要求和年度计划实施,并按照要求公开了相关情况。全州流转79.4万亩,包括出租58.1万亩、转包8.1万亩、互换6.3万亩、转让0.7万亩、其他形式流转3.6万亩。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方面

  ----无州农业局牵头办理事项。对其中“公开扶贫攻坚信息”要点,我局已将扶贫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公开。今年我局推进定点扶贫工作协调资金185万元,发放梯田红米种子5.13吨、雏鸭1万只、鱼苗7.13万尾,推广稻鱼鸭高产高效种养模式近万亩,发动局系统干部职工捐款2万余元,捐赠学校课桌椅450套、床300张、被褥300床、资金2万元和1万余元的文具。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方面

  ----推进重大决策公开。对完善和编制《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南部山区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等工作情况进行了公开。

  ----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已将执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南部山区综合开发、农机购机补贴(2400万元)实施情况等涉及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截止本报告期372件)。

  ----政府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已按规定将本部门“三公经费”公开。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方面

  ----用好新闻媒体。通过新闻和网络媒体,宣传“红河九红”品牌,完成昆明、上海、北京等农产品推介展示,完成北京等一线城市6个实体店、州内8个体验店建设。

  ----强化考核评估。参照全省委托第三方评估机制,根据云南电信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关于我局信息发布问题清单,我局及时进行了研究,并按要求及时进行了整改,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已经完成发布公开。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强化能力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整合执法信息与政务公开,处理了“红河州农业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明确了职责和任务,制定了计划和管理措施。

  ----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办公室主管政务公开职能”的要求,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管理。

  二、本部门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信息公开。在按照要求将政府信息网与红河农业信息网整合以后,2016年度,红河州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发布年度信息1848条。红河农业信息网公布25523条,其中上级采用量9769条。

  ----公开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红河州农业局共计行政权力8类323项,责任事项2473项,追责情形2808项。已经发布在红河州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公开本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职权职责清单”。 本部门行政执法依据105项。行政执法职权共计301项。其中:行政许可类5项;行政处罚类243项;行政强制类28项(其中:行政强制措施26项;行政强制执行2项。);其他执法行为25项(其中:行政检查类19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职权3项。

  ----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本部门制定发布了《红河州农业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事项已经按照规定完成入库,其中双随机名录库已经处于即时更新状态。

  ----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公开了农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公开了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审批流程、资料下载、服务电话等工作内容。

  ----公开重大决策情况。对涉及红河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等由我局负责起草的规划文本,我局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要求,对其中需要发布的,制作了简本公开发布。

  ----主动公开政策执行和落实的情况。公开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与政策,今年以来,重点围绕农业部门工作职能,将执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南部山区综合开发、农机购机补贴实施情况等涉及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公开,并按照规定公开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对具体工作项目的实施情况、进展等,在农业信息网和政府信息网进行了公开。

  ----主动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我局重视和加强对“三公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在“红河州农业信息网”公开了本部门“三公经费”信息。

  (二)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我局对执行《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第666号令)中的《生猪定点屠宰条例》进行解读。同时,认真落实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及时办理人民群众信访,加强与公众互动,积极回应答复公众反映及诉求。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581起,占纠纷数的95%。做好96128政务查询服务,认真回复公众反映事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领导重点强调干部职工在接待来信来访、群众办事等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省、州及我局制定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不允许出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事件。在我局政府信息网站公开本单位的服务承诺书,服务承诺内容,办事指南等内容,搭建了对外沟通平台。2016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和办理情况。

  (四)行政复议情况

  根据省政府和州政府的统一部署,2011年-2016年,我局完成了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按照要求专门设置了办公场所,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完善了硬件设施建设,完成了《红河州农业局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总结验收报告》。2016年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

  (五)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我局无行政诉讼案件。

  (六)举报投诉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或投诉。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我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公益性服务工作。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2016年本部门未产生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按照红政办发〔2016〕78号文件要求,我局已经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办公室1个;州农业局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4人,其中专职人员2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在整合后的或者农业信息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可以公开查阅,也可以到州农业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进行查阅所需情况。

  (九)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工作保障

  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内部抓好学习,2016年安排1人参加了全省信息公开培训、安排3人次参加了全州培训。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由局按照工作运行需要给予全额保障安排。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在公开的形式、内容、栏目和便民查询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尚需进一步完善,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四、改进措施

  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调整配备好专职工作人员,加强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开展调研和汇报制度,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实施情况汇报,分管领导组织开展调查意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网站平台维护,强化对96128政务咨询的运用管理,开展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在农业投诉热线“12316”与“96128”专线整合后,加强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统一指挥管理,增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积极做好各方面的服务工作。

  (三)做好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工作

  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本部门主动公开事项。同时,加强对“96128”政务查询专线管理,积极做好咨询服务、依申请人申请公开事项工作。

  (四)强化监督检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今后,我局将认真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技能;同时,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将政务公开绩效纳入年度目标进行管理,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红河州农业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红河州农业局

  2017年1月20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 年度)

  填报单位:红河州农业局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1959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9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

制发规范性文件数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867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84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9

二、回应解读情况

 

50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49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0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1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4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

0

2.兼职人员数

4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2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4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4

  单位负责人:苏雁鸿 审核人:陈宏伟 填报人:邹 春

  联系电话:0873-3732406 ;3944796 填报日期: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