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民族宗教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12-16 10:02 字体:[]

  2019年,红河州民族宗教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奋力推动少教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州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

  一、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奋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为根本途径,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推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以深入实施“三大工程”、健全“两项机制”,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二进”为载体,以点带面,全面深入持久推进创建工作,红河州示范创建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果,为“后创建时代”打下了坚实基础。10月26日—28日,国家民委调研检查组对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进行全面调研检查并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红河州探索出了一条符合红河实际和时代要求、富有边疆民族自治地方特色的创建之路,也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提供了“红河方案”。如:在创建“进机关”工作中,个旧市人民法院通过建立少数民族纠纷“优先调解、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四优先”工作机制,对困难少数民族诉讼当事人实行减、免、缓诉讼费等措施,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力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创建“进企业”工作中,开远高效现代农业园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行村企共建,为实现共同繁荣发展,黑泥地村通过“园区+企业+农户”的建设模式,推动了黑泥地村农业转型升级。村民不仅有土地流转收入,还有打工收入,实现了从农民到农业产业工人的转变,形成企业得到发展、获得效益,并带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的良好局面。在创建“进乡村”工作中,绿春县平河镇大头拉祜寨探索出了“基层党建+脱贫攻坚+综合治理”守边固边工作模式,中华民族一家亲、一家人都能过上好日子的信念更加深入人心。

  全州共整合投入创建资金12.7亿元,创建国家级示范县1个、示范单位2个,州级示范县市5个;省级示范单位110个,州级示范单位438个,县市级示范单位1300个;州级示范家庭1320户、县市级示范家庭1528户。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元阳哈尼梯田核心区已申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单位。中共屏边县委和党的十九大代表刘富珠、村干部曾虎龙、民族工作者李彩云分别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二是加强民族事务管理。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工作任务,机关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2个精简到10个,完成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及法律法规信息公示。梳理完善6类39项权责清单,完成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行政处罚12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许可15项,行政强制3项,其他权力4项的调整、审核、审批等工作,扎实推进部门行政审批及“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部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目录相关信息,调整公布民族宗教政务服务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清单共8项。做好“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编制完成部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并梳理规范部门检查实施清单,共录入州级民宗部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24项,检查实施清单14项,形成《红河州民宗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抓实城市民族工作。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为抓手,以“让城市更好地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为总目标,着力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完善少数民族流动服务体系建设,涌现了一批富有特色的城市民族工作示范点。如:个旧市和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探索“四梁八柱”工作法,把握好四个方面(大创建、大宣传、大服务、大融合)、八个要点(政治站位高、组织体系全、宣传内容实、宣传载体多、社区治理新、权益保障好、外来人口融、矛盾纠纷少),搭建起社区民族团结大家庭。建水县东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围绕“中华民族团结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主题,以弘扬“三种精神”,搭建“三个平台”,开展“四个零距离服务”,打造“四心社区”工作法,真正实现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促进了社区谐发展、社会和谐稳定,2018年,被国家民政部命名表彰为“全国百优社区”。蒙自市劳动服务窗口开设“民族融合服务平台”,积极开发适合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就业岗位,优先吸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就业。目前,在全州180个居委会(社区)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现创建全覆盖,全年计划创建州级示范社区55 个、县市级示范社区125个。

  三是做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精准扶贫工作。争取中央、省各类民族发展资金8262.1万元,下达州级民族专项经费1200万元,安排实施项目101个,整合投入沿边地区资金88463万余元,“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1658万余元,安排扶贫挂钩联系村项目资金200万元。扎实推进沿边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对“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的帮扶力度,安排实施了2个示范县、4个示范乡镇、54个示范(特色)村项目,12个特殊困难项目,8个产业项目,3个沿边保险项目,10个文化项目。先后举办挂钩点村组干部、明白人、带头人培训班,“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攻坚技能培训班,累计培训104人次。组织开展《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规划(2016—2020年)》中期评估,累计完成投资2146.68亿元,其中,2016年518.11亿元,2017年711.99亿元,2018年916.58亿元。开展第二轮“十百千万工程”总结自评,累计投资178749万元,实施了159个“十百千万工程”项目。争取沿边及人口较少民族群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资金162.1万元,金平县金水河镇南科村委会、乌丫坪村委会5100名人口较少民族以及全州47个沿边行政村群众人身意外伤害险全覆盖。完成《红河州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调研报告》《精准扶贫中红河州边境民族地区的妇女反贫困实践研究》《红河州培育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促进文化生态旅游业发展的探索与思考》等调研课题,组织金平县、弥勒市少数民族村干部到四川广元市学习考察工作,组织全州13个县市少数民族村干部到浙江德清县参加首届中国田园博览会。

  四是着眼文化传承,抓好文化抢救保护和民族教育体育工作。争取2019年度文化项目19个,其中,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14个,文化精品工程1个,培养“百名人才”4名,经费共计221万元。完成2020年度民族文化项目预算申报工作。完成《红河州世居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料汇编》的编辑工作,做好《哈尼族口传文化译注全集》编辑、《红河州彝族志》编写及《彝族毕摩文献经典<吾查><们查>抢救保护项目》翻译抢救工作,完成《红河州世居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料汇编》编辑通稿工作;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红河州哈尼族文彝族文规范化翻译工作项目专家审定会”。积极抓好民族教育工作,按照每生一次性补助2000元的标准,救助特困少数民族大学生250名;配合做好2019年民族班招生工作,完成500名州级民族班和42名师大附中、云南民族中学、中央民大附中民族班招生工作;与云南民族大学联合举办2019年红河州“哈汉”“彝汉”双语文教学和实践人才培训班。圆满完成2019年云南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哈尼族语、彝族语口语测试工作。全力做好民族体育工作,我州综合类项目《新米节》、竞技类项目《抢龙宝》代表云南省参加十一届全国民运会参赛项目,并被指定参加开幕式驻停表演,分别获得一等奖和二等奖。做好云南省第十一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参赛工作,计划组织90人参加舞蹈、声乐、器乐5个节目。认真做好三种文字标牌工作,圆满完成全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标识标牌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各种标语的哈尼族文、彝族文、汉语“三种文字”翻译工作。

  红河州民族宗教委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