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民宗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3-06 11:07 字体:[]

  2018年,红河州民宗委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民族宗教委信息中心等业务处室的具体指导下,在州政府政务公开科的帮助指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扎实做好民族、宗教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建设,搭建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着力提升政府公信力,努力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推动民族宗教事业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思想基础和群众支撑。

  一、工作概述

  年初,我委根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和民族宗教重点工作实际,调整充实委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方案,从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等方面进行细化,着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特色、有亮点、见实效。一是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委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由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明确一名委党组成员具体协调、全面负责。州民研所、委办公室、综合宣传科等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同时,把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工作纳入全州民宗系统目标考核体系,确保政务公开有制定抓、有人员抓、有奖惩。结合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办公室地点设在州民宗委的实际,经报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我们邀请州示范创建办人员参加每季度的政务公开和信息工作研判会,拓展工作载体,增强实效性、可针对性。二是细化目标任务。我们紧紧围绕2018年民族宗教重点工作抓公开,确保上下衔接,有连续性。在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工作方面,重点围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兴边富民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三年行动计划、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等方面工作做好公开,明确了公开要点、人员安排、总体要求,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委领导在全州民宗局长会议上强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委机关纪委对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指出问题,及时督促具体工作人员制定方案,确保各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圆满完成。由委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进行综合指导、监督检查及考核评比,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发挥作用,增强透明度,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四是落实保密制度。对各类政务信息公开我们做到“两编三审”制(即:信息工作人员编写(一编),报分管领导第一审后方可上报;委信息编辑部编写(二编),报具体业务分管领导审核(二审),最后报委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审定(三审)后发布。在确保政务信息质量的同时,坚决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涉及宗教工作的按照“两编三审”制,请宗教相关科室和分管领导严格把关,确保不出问题,坚持做到“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民宗委是少数民族干部之家”。多年来,我们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把政务公开作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的途径和形式,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载体,通过政务公开的形式,让各族群众掌握和了解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一是围绕民族宗教重点工作抓公开。一年来,共编发《红河民族宗教》简报20期,刊登政务信息345条。《红河民族宗教官微》发布75期,发布信息285条。把《红河民族宗教网》转至《中国红河网》托管,并认真进行了改版,共发布政务信息500余条。委政务公开专栏共公开45期145条,制作2期党务政务公开栏展板。坚持每周《红河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开1-2条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全年共公开70条,综合宣传科年初制定《红河州民宗委信息工作规定》,将政务信息任务分解到13县(市)民宗局、州民研所和委机关12个科室。督促他们加强信息收集处理,综合宣传科经“二编三审”,及时向州委信息局、州政府办信息科、省民族宗教委、国家民委上报信息。截至11月底,超额完成州委信息局、州政府信息科分值。国家民委、省民宗委采用信息分值位于全省16个州市第四。三是围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抓公开。2017年12月中旬,州委、州政府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动员会,提出了重点实施“三大工程”、推进“两项机制”,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服务窗口、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警)营、进家庭活动,全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与示范州创建办的协调配合,在《红河日报》《中国红河网》和红河人民广播电台主要版面、黄金时段均开设创建专题专栏,制作推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民族团结进步”周刊等,积极与国家民委主办的《民族画报》、云南省《今日民族》等编辑部联系,深入宣传报道红河民族团结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事迹,做到了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影像、报纸有文章、网络有信息。我们还充分利用州庆、县庆、民族传统节日等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知识。全州设立和制作各类宣传牌、宣传展板5500余块,发放宣传书籍、资料、教育读本22.8万余册,开展民族团结专题宣讲活动12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00多万人次,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深入人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为示范州创建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也有效推进了我委政务公开。委下属单位州民研所结合开展民族文化研究、相关课题调研和职称评定等工作,利用所《政务公开栏》进行广泛公开。年内公开工作动态12期25条。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涉及民族团结稳定因素、“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项目”、“沿边三年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的政策文件、工作计划、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公开,让各级各部门及时掌握了解工作动态;对民族成份更改的程序、流程和材料审核工作也进行了定时公开,实现了民族成份更改网站备案、网上办理,杜绝了办事群众往返跑、来回折腾的问题。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8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意见6件,协办1件。对各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意见建议严格按照答复审查、面商、办结三个阶段,加快办理工作,均已全面办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均表示“满意”。

  (三)开展政府解读工作情况。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九进”活动等工作进行了及时解读,将相关文件上传至《红河民族宗教网—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专栏》,方便群众掌握了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各项民族宗教重点工作上来,凝聚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2018年我委没有收到政府集群网网上涉及回应的政务信息。我们及时回应了两条舆情。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情况

  我委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着力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需要,我们认真管理好《红河民族宗教网》《红河民族宗教官微》两个民族宗教工作宣传阵地,同时,与中国红河网合作,在中国红河网开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专栏,在新华网云南频道开办《示范州创建看红河》专栏,《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专题网站》成功链接《云南民族宗教网站》和《国家民委网》,有力宣传了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指定一名干部到州政务服务局上班,做好政务服务工作。及时更新《政务服务》内网信息,强化公开服务。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委机关办公室、综合宣传科按照州政府政务公开科的要求,做好保密审查,规范审稿程序,严格依申请公开,年内没有接到申请。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委综合宣传科强化与州委宣传部、州网信办的汇报联系,对政务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做好舆情监测。2018年没有出现因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舆情,没有出现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公开载体建设情况(领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

  结合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和推进民族宗教重点工作,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我委在巩固提升《红河民族宗教信息》的基础上,对《红河民族宗教网》进行了改版,加强网站美观设计,科学设置栏目,满足不同层次人民群众对信息工作的需求。同时,于2016年5创建了《红河民族宗教官微》,动员州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民族宗教工作负责人,全州13县市联系分管民宗工作领导,特别是县市民宗干部职工添加微信,组织专人及时发布信息,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搭建起信息发布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新平台。还在委机关二楼设置政务公开栏,在办公室门口设置4块党务政务公开宣传栏。同时,要求13县市民宗局在辖区内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设立固定的宣传栏,及时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展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果。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9年工作计划

  2018年,我委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和民族宗教重点工作,狠抓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全面完成了州政府办下达的各项政务信息公开任务,促进了单位各项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转,确保了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但在具体工作中,也反映出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公开质量有待提升。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常态工作的较多,及时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还不够。二是对网络应对开展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够、经验不足,工作积极性不高。三是需要强化对政务公开已有阵地的管理,充分发挥不同载体的宣传和公开的作用,扩大受众面,提升满意率。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按照州政府办政务公开科的安排和部署,结合省民宗委下达的工作任务,全面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政务公开,促进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一是要进一步落实各项制度,把政务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一并推进。同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深化本部门信息公开内容,确保该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建设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服务型机关。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深度和广度。在公开重点工作的同时,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研等相关资料,及时公开,更好地为州委、州政府决策提供服务。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建立由办公室牵头,委综合宣传科等相关科室配合的联动机制,在回应群众、网友等方面形成合力,进行广泛的互动。

  七、其他应报告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基他事项

  对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和解决涉及民族团结稳定因素等一些敏感工作,由于涉密没有及时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9年1月13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1008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7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85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45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40 

单位负责人:张  喆       审 核 人:达顿怀    

填  报  人:李永光              联系电话:3732457 

填报日期:2018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