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民宗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3-22 20:08 字体:[]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红河州民宗委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政务公开科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部署,扎实做好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畅通便民为民服务渠道,努力搭建为民服务新平台,推动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理念、工作方法、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提升民族宗教部门的办事透明度和公信力,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提供了便利服务。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制度建设抓责任,为政务公开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委从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等方面进行细化,并认真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特色、有亮点。一是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委党组会议研究,调整充实了由分管信息工作的委领导任组长,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由委办公室、综合宣传科负责,同时,明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委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对各科室、下属单位考核重要依据,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时常抓。二是细化目标任务。我们重点围绕深化改革推进抓公开、围绕经济发展推进抓公开、围绕民生改善推进抓公开、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抓公开、围绕扩大政务参与抓好政策解读、围绕增强公开实效抓好能力建设等六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将政务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完善政务信息报送制度和实施意见,明确了报送要点、人员安排、总体要求,为做好政务信息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委领导在全州民宗局长会议上强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全州民族宗教部门高度重视民族宗教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指定分管领导工作的领导作为具体政务信息的审核人,对政务信息发布的信息认真进行审核,确保不出差错。同时,由委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进行综合指导、监督检查,及考核评比,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发挥作用,增强透明度,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四是落实保密制度。我们始终把信息发布的保密工作放在首位,针对民族宗教工作实际,采取分级分类分层审核的办法,在确保政务信息质量的同时,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对涉及民族因素信息由委综合宣传科预审、由分管信息领导工作的领导审定发布,涉及宗教类的信息,由宗教一、二、三科预审,由分管宗教工作的领导审定,报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审批发布,涉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由委政策法规科初审,报分管审核发布,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二)围绕职能职责抓重点,推动政务公开常态化、科学化

  我委在政务信息公开中,认真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开拓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真正做到政务信息公开便民利民惠民。一是明确主动公开范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范围为《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工作动态、三公经费、统计数据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二是拓展主动公开形式。我委在利用好政府集群网平台、红河州民族宗教网公开的同时,利用《红河民族宗教信息》《红河民族宗教官微》、党委政务公开栏进行广泛公开,适应不同社会群体的需求,确保公开效率、效果。三是增强公开效果。我委通过广泛的多层次政务信息公开,确保人民群众和信教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了有效保障。我委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程序,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单位执法依据更新的工作信息和廉政建设、办事指南等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机关效能建设和依法行政,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共服务意识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意识,促进了民宗部门勤政廉政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围绕中心工作抓公开,为政务公开提供源源不断的素材

  将便民利民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第一要求,将高效准确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第一原则,做到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人民群众关注主动回应,努力把政务公开打造成为民办事,人民群众了解民族宗教政策的新平台、新途径。

  一是及时回应公众。2017年我委涉及回应公众政务信息2件,均按照要求依法依规进行了回应,搭建了联系群众和网民的桥梁和纽带。二是抓住建州60周年庆祝活动及时政务公开。2017年是建州60周年,按照州庆办和委党组的安排,综合宣传科积极参与了建州60周年庆祝活动文体活动、成就展、新闻宣传、新闻发布会等各项工作,确保建州60周年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加强与县(市)民宗局、州民研所和州直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收集整理建州60周年成就展、民族文化图片展,与州规划局工作人员协调,筛选图片、处理文字,其中:成就展共收集图片125张,筛选使用63张,文字近1500字。民族文化展筛选整理使用24张。同时,配合委机关民族工作队撰写建州60周年民族工作综述,完成撰写州庆新闻发布会、红河电视台、云南日报等相关文稿工作,共在有关党报党刊宣传刊发稿200余篇(条),为将州庆办成一次“热烈、特色、节俭、安全”的盛会作出了贡献。积极配合州庆办宣传组下发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和州直部门加大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论,各县市在公路、广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利用大型广告宣传牌,LED电子显示屏等方式,简单明了宣传“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等民族工作主题,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仅内地7个县市高速公路旁就用大型广告牌制作80余块。与国家民委《民族画报》合作,编制出版《民族画报镜头里的—红河》一书,收集整理建州60年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成果,并向州庆来宾和领导发放,有力地宣传了红河、推介了红河。三是强化主要阵地建设定时公开。经过多年的建设,州民宗委现有新闻宣传阵地《红河民族宗教网》《红河民族宗教官微》《红河民族宗教信息》《州政府集体群网》4个主要阵地。红河州民宗委是国家民委的信息直报点。为及时将委党组的工作部署和全州民族宗教重点工作进行宣传,扩大单位的知名度,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和顺的宣传力度,综合宣传科年初就进行谋划、安排、部署,制定下发《红河州民族宗教工作信息规定》,对2017年信息上报重点、任务数等信息工作作了全面安排,确保全面完成信息工作任务。一年来,共编发《红河民族宗教》简报21期,刊登信息286条。《红河民族宗教官微》发布66期,信息360条。对《红河民族宗教网》进行了改版,将《红河民族宗教》《红河民族宗教官微》信息及时上传,按时完成州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任务,方便基层干部群众学习。综合宣传科加强信息收集处理,及时向州委信息局、州政府办信息科、省民族宗教委、国家民委上报信息,圆满完成了信息工作任务。截至12月底,国家民委、省民宗委采用信息分值位于全省16个州市第一。超额完成州委信息局、州政府办信息科信息分值,及时反映了我委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咨询服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了州政府办下达的各项政务信息公开任务,促进了单位各项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转,确保了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人员不足,缺少专门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信息工作人员身兼多职,顾此失彼,导致有时未能及时公开,上报材料不及时。二是部分科室把政务公开等同于信息工作,对涉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类材料公开主动性不够、经验不足,工作积极性不高。三是利用新媒体开展政务公开的技术还需要提高,特别是州政府网站改版后,对网站运行的把握不够准,操作技术需要提升。

  三、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政务信息工作要全面落实目标任务,落实责任的基础上,促进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科学化。

  一是要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把政务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一并推进。同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深化本部门信息公开内容,确保该公开内容全部公开,涉密内容不公开。

  二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特别要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公开,更好地为委党组和州委、州政府决策提供服务和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是提高对咨询、留言、举报等答复质量。建立由办公室牵头,委机关科室配合的联动机制,在回应群众、网友等方面形成合力,进行广泛的互动。规范内部处理流程,认真办理,注重实效,有问必答,有的放矢,提高答复问题的质量,真正做到为民答疑解惑。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