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民宗委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3-16 14:27 字体:[]

  2015年,我委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开拓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推动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理念、工作方法、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有效提高了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提供了便利服务。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有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15年,为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委成立了由分管信息工作的委领导任组长,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明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委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对各科室、下属单位考核重要依据,有力推进了全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一方面,我们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在2015年度政务信息工作中,委机关领导高度重视,将政务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完善了政务信息报送制度和实施意见,明确了报送要点、人员安排、总体要求等内容,为做好政务信息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此外,委领导还多次全州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等上各种工作会议上向全州各县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和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强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全州民族宗教部门高度重视民族宗教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另一方面,我们完善了保密审查制度。我委始终把信息发布的保密工作放在首位,针对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充实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制,做到层层抓落实,使保密工作时时、处处、事事有人抓、有人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切实把“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按要求成立了“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由委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进行综合指导、监督检查及考核评比,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发挥作用,增强透明度,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明确重点,丰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深化 

  一是明确主动公开范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范围为《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工作动态、三公经费、统计数据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二是明确主动公开形式。我委民族宗教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主要有四种。一是基于政府集群网平台的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和自建红河州民族网公开;二是通过《红河民族宗教信息》公开;三是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宣传报道;四是其他形式的公开(如:会议、宣传展板等)。 

  三是做到及时回应公众。2015年,我委收到政务信息公开咨询数3人(次),其中,领导信箱咨询件2封,公众参与1个,我们都及时做出了回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全年未收到其他任何形式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按照《条例》的要求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部署,我委在第一时间转载了《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部分》、《关于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解读,发布了《红河州民族宗教信息工作规定》和《2015年度工作要点》等文件规定,及时公布涉及单位职工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全年仅在政府集群网的红河州民宗委网站主动信息共227条。其中,公开民族政策10个,部门规章3个,“三公”经费等信息19条,办事指南2条,政务信息190余条。同时,全州共发表领导电视讲话14余场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103场次,以文艺活动进行宣传活动18场次,发宣传资料(宣传册)33652份,悬挂宣传布标215条,粘贴宣传标语523条,编印《红河州民族宗教信息》40余期,被国家民委、省民宗委采用刊发信息83条,积极唱响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顺的主旋律。 

  (三)服务民生,提升形象,政府信息公开成效显著 

  一是提升服务。通过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和信教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了有效保障。 

  二是规范工作。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机关效能建设和依法行政,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共服务意识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意识,促进了民宗部门勤政廉政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强化管理。根据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委加强管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注重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化,严格按要求挖掘信息资源,进行认真梳理,并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单位执法依据更新的工作信息和廉政建设、办事指南等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人员不足,缺少专门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收集、整理和撰写政务信息的能力不高,导致主动公开的信息质量略显不足,与公众的需求存在一些距离。在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 

  二是委各科室工作人员对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内容深度不够,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能力有待加强。 

  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影响范围还不够广,门户网站的访问量还不够大。四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机制还不健全。 

  三、2016年工作计 

  为进一步做好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6年我们计划重点抓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把有关制度的落实作为工作的重点。按照要求,增强信息公开自觉性,积极主动完善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增强实施效果。 

  二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特别要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公开,更好地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和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是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保密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深化本部门信息公开内容,确保该公开内容全部公开,涉密内容不公开。 

  四是提高对咨询、留言、举报等答复质量。在完善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网上互动功能。规范内部处理流程,认真办理,注重实效,有问必答,有的放矢,提高答复问题的质量,真正做到为民答疑解惑。 

  红河州民宗委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