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民政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2-04-19 10:4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红河州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相关说明及附件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推进民政专项资金公开透明。我局继续加大民政专项资金公开力度,重点公开与我区困难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专项支出。

     (二)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我局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等向公众公开,对依法办理成立、变更登记的社会组织的信息进行公开,并要求已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进行年检。

     (三)推进政策落实情况公开透明。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等社会保障政策,能通过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报纸等各种媒介予以公开,推动政策落实,并及时公开我区为民办实事项目自然灾害避灾点的建设进度,以及对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的执行情况。

     (四)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一是加强领导。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政府信息公开与民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二是加强督查。成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定期不定期对已上网公开的信息进行检查,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条,信息主动公开率、按时公开率、全文电子化率均为100%。

  根据《条例》的要求和州委、州政府的部署,我局坚持便民、为民原则,及时完成2011年民政局信息的梳理、编目及发布,并通过红河州民政局门户网站向群众公开,为群众查询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2011年底,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为0件,接到网上咨询20件,均已进行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1年底,我局没有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也没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1年底,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数量为0件、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为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促进民政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发展,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还需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等。

  下一阶段,我局将从两方面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学习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深入了解公众对民政信息的需求度,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准确、及时、便民。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本单位主动公开是指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及网上或其他形式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依申请公开是指由申请人以当面、传真、电子邮件、网络、信函及其他形式向红河州民政局提出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况。

  (三)附表

指标

单位

2011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30

 

其中:1、网站公开

130

 

2、政府公报公开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其中:1、当面传真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数

0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红河州民政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