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8 15:2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州政府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蒙自市红河大道与天竺路交叉口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邮编:661199;电话:373233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精准执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州委“13568”发展思路,做实护绿增绿工作,做足用绿供地文章,在助推红河州建设“三个示范区”实践中担当作为,实现了红河林草“十四五”规划良好开好局。

  同时,严格遵循《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部署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推进林草系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依法依规受理群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高林草系统工作透明度。

  2021年,我局积极参加省、州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及时对我州重要林业政策进行解读。同时,以州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阵地,充分利用我局及下属单位开办的微信公众号“红河林草”、“云南大围山自然保护区”和“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积极对外宣传全州林草行业工作情况、工作动态,畅通96128、12345专线、设置林草服务窗口多种形式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年共公开日常工作信息40余条,主动公开部门预决算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余件,并对国家、省、州颁布的重要林业政策进行解读,收到公开申请2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全面性有待提高,存在部门动态公开较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较少的情况;二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三是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2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性,加强对重点领域、群众关注度较高信息的公开发布;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及时公开信息。三是严把政策解读关,提高解读精准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