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林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3-08 14:15 字体:[]

  州政府办公室: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督查调研工作的通知》(红政办函〔2015〕39号)文件要求,红河州林业局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现将2015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推进情况

  根据州委、州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州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我局林业信息公开内容。我局在网上主动公开信息的更新,重大事项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确保了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各部门负责、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了公开内容真实有效。加强对网上信息的保密。对政府现有上党政网、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的电脑进行实名登记,对网络安装了杀毒软件,定时升级杀毒,保证网络安全;签订保密责任书,保证信息安全,防患于未然;从严把握政府文件公开原则,对政府文件的公开,确立了“三不公开”原则,即:涉密文件不公开、针对个别问题的文件不公开、请示报告不公开。其它可以公开的文件,也需经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红河州林业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67号)部署,围绕建设生态林业民生林业中心工作,以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和透明度,进一步发挥信息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中的促进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15年1月至12月,红河州林业局利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19条,公众公开查阅点击数量27893人次;出刊《红河林业》4期;接收98128专线转接2次,属于我局提供信息范围的2次均已及时予以及时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本局林业门户网站建设,组织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方便广大群众对网站的浏览和信息了解,设置专人切实做好网站维护和信息更新工作。

  二是设置固定的公开栏,公开重点工作的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干部任用、单位财务收支等情况,定期更换公开内容。

  三是出刊《红河林业》双月刊,传递林业动态和行业信息;

  四是设立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设置专人分管、专人负责接听电话。

  五是在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设置林业咨询、受理和办理 窗口,设置专人负责。

  四、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一是制定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为严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根据红河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我局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为加强我局对社会公众公开发布信息的保密审查,规范信息公开行为,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制定了我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审查程序规范严格,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三是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每年按时通过有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咨询、投诉和行政复议处理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咨询和投诉处理情况

  1、收到申请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处理的申请。

  2、咨询、投诉处理情况

  2015年共收到网络咨询2条,及时答复2条;投诉1条,及时处理1条。

  (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

  2015年,红河州林业局依法办结行政复议申请2起,行政诉讼2起,无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尽管我们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政务公开宣传虽然形式多样,但是还不够生动,形式比较僵化。二是一些动态信息公布得还不够及时。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不断提高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学习宣传

  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使各单位和机关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增强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

  (二)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坚持及时公布和更新信息,重视群众意见的反馈,吸纳合理建议意见,使我局政务置于全社会的注视和监督之下,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重点、有形式、有载体、有承诺、有实效。

  (三)坚持规定,落实责任

  坚持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列入评定工作实绩的一项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落实部门工作人员的公开责任制,按时开展监督、检查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