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科技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06 15:5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布红河州科技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将在红河州政府网站上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红河州科技局联系(地址:红河州政府行政办公楼C301,邮编:661199,电话:0873-3720327,邮箱:569558423@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发布力度,2022年,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42篇,其中,管理制度类的信息30条,部门动态类27条,申报指南类12条,验收情况类11条,立项信息10条,其他52条;按时发布州科技局和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2022年度部门预算以及预算执行情况。二是按时编制发布红河州科技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红河州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2022年)。三是在州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开设的“六稳六保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议提案办理答复”专栏,集中发布有关通知文件、政策措施、工作动态等信息,其中,发布“六稳六保工作”相关信息14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相关信息5条,建议提案办理答复9条。四是强化解读回应,发布文字、图文、动漫等政策解读材料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邮箱、邮寄地址、传真等信息,邮箱运行通畅,政务新媒体“红河科技”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渠道通畅,同时,线下受理渠道通畅。今年未收到投诉举报情况,没有行政复议情况,没有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切实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对所有公开的信息严格审核把关,做到数据准确、表述规范。严格按照《红河州科技局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科室把关、办公室审核、主要领导审批三个审批环节,确保依法依规,应公开尽公开;严格监管政务新媒体,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对拟发布信息内容审核严格把关,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四)平台建设方面。定期更新州政府网站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内容、“红河科技”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公众号开设“通知公告”“政策解读”“关注聚焦”“生物医药”“科学普及”等栏目,梳理聚合中央、省、州重要政策,集中发布全国、全省、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亮点工作和有关统计数据。2022年,省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65条,关注人数1882人,比去年增加352人。

  (五)监督保障方面。完成2021年度全州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督促各科室抓好整改落实。对照2021年全国政务公开检查评估要求及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存在问题的相关要求,深入查找出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9个突出问题,并研究提出4个方面的整改措施,督促各科室抓好整改提升。加强“红河科技”微信公众号常态化内容检查及网络安全监测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部门信息公开发布的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时效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内容深度不够,部分政策文件解读质量不高。

  (二)改进情况。2023年,红河州科技局将围绕州委、州政府以及部门重点工作,增强信息公开意识,继续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提高本部门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业务能力提升。根据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学习政务公开业务知识,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准确、形象、生动地解读政策文件,提高针对性、时效性,不断提高主动公开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红河州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