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科技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12 11:1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公布红河州科技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涵盖2021年州科技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将在红河州政府网站上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红河州科技局联系(地址:红河州政府行政办公楼C301,邮编:661199,电话:0873-3720327,邮箱:569558423@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红河州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全面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信息管理等工作,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分工及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增强公开的主动性。

  (二)健全制度建设,加强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红河州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原则和流程。二是完善《红河州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审查的审查范围、原则、程序、要求、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规定。三是完善《红河州科技局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红河州科技局政务公开原则及制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规定发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加强主动公开,加大学习宣传力度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并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逐条进行审核,把好信息审核关。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于2021年11月2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意识和业务水平。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宣传资料、宣传栏、发放手册、开座谈会等媒介和途径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和宣传,同时听取民意,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大宣传科技工作力度,为政务公开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保障,狠抓工作落实

  抓好州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信息保障工作,做好红河州政府门户网站每周监测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努力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根据政务新媒体建设要求,做强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管理。定期更新州政府网站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内容、微信公众号,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31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06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通过州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条,其中,管理制度类的信息17条,部门动态类54条,申报指南类16条,验收情况类9条,立项信息8条,财政预决算类15条,其他信息类1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州科技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政策解读方式单一,解读效果有待提升;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时效性还有待提高等问题。

  2022年,州科技局将一如既往地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提升政策解读效果。进一步落实政策解读机制,严格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发布。拓宽解读渠道,丰富解读方式,充分利用图表、漫画、音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形式,方便公众理解。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高信息时效性。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围绕保障民生和民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回应社会关切,重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三)扎实开展学习。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精神,认真梳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红河州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