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红河州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2-01 11:0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红府办发明电〔2018〕5号)要求,州科技局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中州科技局涉及第33-35“推进发展新产业”;第46、47项“专利行政政法案件信息,行政处罚公示”;第90项“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纳入年度报告,紧紧围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多个方面,对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形成2017年红河州科技局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开(联系方式0873-3732581)。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年,红河州科技局认真贯彻州委、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公共科技服务为目标,充分运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媒体热、“12345”“96128”等政务专线电话、科技服务窗口、公告公示宣传栏、现场发放资料宣传等多种宣传渠道,及时发布科技政务信息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州级科技预决算信息和科技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督促部门预算公开、公开“三公经费”情况,积极回应解读社会关切问题、受理和答复社会咨询、建议和投诉,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科技工作动态、科技政策和相关科技数据,全面推进了科技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成立红河州科技局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配备五名兼职工作人员,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同时,为推动政务公开的工作落实,州科技局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要求局机关各科室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科技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推进。

  (二)健全工作机制。为规范州科技局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提高科技工作的透明度,州科技局先后制定出台了《红河州科技局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红河州科技局信息与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红河州科技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等制度,对州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动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等各个环节的程序予以明确和规范。在政务公开机制建设方面,通过建立领导小组和联络员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确保科技信息公开工作层层推进、层层落实,逐步形成“领导挂帅、办公室组织协调、具体工作专人负责,部门各司其责”的工作机制。

  (三)保障政务平台服务建设。通过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官网中“部门动态”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子栏目,不定期向社会公开科技相关重要政策、文件及信息。根据科技改革发展需要,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推进制造强国建设、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提升改造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 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 ,采取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有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使出台的政策更加适应新产业发展;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应,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专利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强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公开。”

  (四)加强业务培训。一是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举行政务公开学习培训会,加强对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各科室联络员的培训,加大信息采集、整理的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

  (五)严格考核评估。将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州科技局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的一项重点考核内容,明确工作任务,将责任落实到科室和个人,层层抓好工作落实,严格进行考核评估,将考核结果作为科室及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7年,我局通过新版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100多条(项)。明确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

  (二)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在《知识产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中着重公布了《红河州2017年1-12月行政处罚情况报告》、《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18年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2017年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州级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通知》等具全局性重点工作、《关于评审2017年州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项目的通知》、《关于认定2016年度红河州众创空间和科技孵化器的决定》《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速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等科技双创业务工作文件、同时,对《红河州科技局(机关)2016年度部门预算说明》、《红河州科技局(机关)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红河州2017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情况》等涉及财务内容进行了公开。

  根据《红河州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核,报局长签批才能进行公开。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已变化或失效的政府公开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每年州科技局向省、科技厅、州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00多篇;每年州科技局以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召开年度红河州科技进步奖专家咨询会、评审会、项目专家评审会等会议2次以上;每年州科技局领导班子带队通过参加“红河热线”宣传政策,解惑答疑;2017年通过“12345”“96128”等政务专线电话解惑答疑16次、每年通过“三下乡”活动、科技服务窗口、公告公示宣传栏、现场发放资料宣传等多种宣传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2017年州科技局向州政府常务委员会递交了《贯彻落实〈实现2020年全省R&D经费投入占GDP2.5%实施方案(试行)〉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五)2017年主动回应政务舆情,向州政府常务委员会递交了《贯彻落实〈实现2020年全省R&D经费投入占GDP2.5%实施方案(试行)〉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收到申请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我局认真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受理机构和程序、收费及减免标准、公布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电话。

  2017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

  由于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2017年我局无申请处理情况。

  (三)2017年州科技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合计为0。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州科技局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州委、州政府对信息与政务公开的高标准、高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认识还不够到位。部分科室人员对实行信息与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主动工作的意识不强。二是有的信息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使群众难以全面了解相关政策内容。三是个别公开的内容存在避实就虚,存在重过程序公布轻结果公开的现象。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下一步工作中,州科技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大宣传动员和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对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二)进一步强化为州政务门户网站服务,增加信息展现渠道,强化政府公开信息目录展现形式,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三)明确信息公开必要的栏目,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更新完善我局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四)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

  (五)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审查,避免向公众传递错误的信息。

  (六)总结、研究依申请公开工作,逐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

  六、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州科技局)(附后)

   红河州科技局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