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教育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6 17:18 字体:[]

  本报告由红河州教育体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67号州行政中心大楼C区503室,邮编:661199,电话:0873—3732146,传真:0873—373214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红河州教育体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条例》及国家、省、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依托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全面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方面

  自2023年1月起累计在红河州人民政府网站更新信息164条。其中,红河州教育信息公开77条,义务教育14条,时政红河部门动态25条,“六稳六保”工作信息4条,优化营商环境7条,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13条、州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2条,行政许可事项公示1条,政策解读1条。并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在政府网站公开,积极参与政策咨询问答库建设,多次为平台提供热点政策问答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州教育体育局2023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1件,在答复期内规范答复,要素完备,司法救济渠道明确,主要涉及全州教育体育领域统计数据引用,未出现投诉、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及时报送依申请公开有关材料。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强化组织机构,成立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真正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科室和人员,报州政府办公室备案。二是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机关培训与考核内容,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认真学习《条例》,主要领导在局长办公会上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有关问题。三是积极组织州教体局科室人员、州属学校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大幅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州教育体育局政务新媒体“红河教体”微信公众号于2017年启用,涵盖全州教育体育资讯权威发布、政策深度解读等功能。2023年共发布信息271期1252条,阅读量1775298。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及时依法公开。严格按照相关保密制度执行,严禁公开敏感信息及密级文件。定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2023年,我局未发生违法、违规信息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信息更新时效性有待提升、培训力度不够、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增强工作实效方面下功夫,努力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加大对政务公开的督促保障力度,确保权威、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全面提高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宣传与舆情培训,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优化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优化政务新媒体、门户网站等平台栏目,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积极做好政策、服务事项和重点工作的公开解读,完善教育体育舆情分析处置引导和信息公开工作的联动机制。四是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办理质量、快速受理、及时反馈,进一步提高回复率和及时性,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