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教育体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9 09:22 字体:[]

  本报告由红河州教育体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67号州行政中心大楼C区503室,邮编:661199,电话:0873—3732146,传真:0873—3732147)。

  一、总体情况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充分发挥政务公开职能作用,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切实做好全州教育体育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公开政府信息共264条,包括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动态、义务教育、优化营商环境“六稳”“六保”信息、规划计划等。公开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8件、州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31件。并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在政府网站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州教育体育局局长张学理于2022年7月15日做客“红河热线”,就教育体育相关问题回答了群众电话提问及解答相应政策;于8月31日出席“红河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民生事业发展专场发布会,讲述十年来在教育体育领域方面的发展变化,并回答记者提问。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学习生活,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2022年收到自然人依申请公开数2件,已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成员,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无误;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分工抓落实,分管领导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总结当前一个时期工作成效和不足,安排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并要求各科室负责人定期汇报与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相关的工作情况;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督导,认真完成州政府办政务公开科交办的其他工作,畅通上下交流渠道,共同促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向更好发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州教育体育局政务新媒体“红河教体”微信公众号内容管理和保障,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内容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2022年共发布信息279期1131条,阅读量1641548。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相关保密制度执行,对少数内部涉及不能公开的内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禁止网上传送、留存或公开密级文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2022年全年未出现违法、违规信息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不足和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宣传培训力度不够,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有待深化,全面性、针对性还有所欠缺。

  2023年,我局将按照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执行,分工明确。二是加强培训,积极派员参加州政府办组织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培训,加大对内对外沟通交流。三是完善制度,完善和落实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四是保障民权,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五是提高更新频率,提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传播媒介公开政府信息的频率,扩大社会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