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教育体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6 15:34 字体:[]

  本报告由红河州教育体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67号州行政中心大楼C区503室,邮编:661199,电话:0873—3732146,传真:0873—373214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红河州教育体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红河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结合《条例》贯彻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政府信息供给,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努力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一)规范有序做好法定公开

  1.深入推进落实“五公开”。认真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照法定公开内容和《教育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定事项,按时发布教育领域各类政策文件。始终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年度重点工作等,加大“六稳”“六保”,疫情防控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2020年,公开政府信息56条,含规范性文件2个;公开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工作职能、政府信息基本目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本级2020年度财政决算、2021年度部门预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办理州级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委员提案19件。

  2.聚焦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梳理政务公开事项,聚焦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作,及时公开教育事业发展和经费执行情况等数据统计,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工作推进情况和督查督导结果,力争领域无死角,过程无遗漏,环节无缺项。2020年,在红河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红河州教育体育局权责清单28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14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确认4项;公开红河州职教园区建设相关项目竣工并通过初验情况;公开发布红河州教育体育局重点领域信息40条、重点项目信息16条,“红河教体”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280期1269条。

  3.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紧扣“六稳”“六保”开展教育政策解读,通俗化、多渠道、全方位阐释政策内涵,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一是严格按要求发布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2020年共解读政策文件3个,分别是《红河州进一步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红河州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20问》。二是主要负责人积极参与重要政策、措施解读工作。局长张学理通过“红河热线”、在新闻发布会上讲话等方式,就当前教育重要政策措施、制度改革、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现场为广大师生家长解疑释惑。三是利用政务新媒体解读回应。红河州教育体育局除了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解读材料外,还及时在“红河教体”微信公众号上图文并茂发布解读信息。

  (二)依法合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是审慎稳妥接办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优化受理渠道,明确工作标准,规范答复流程,加强研判会商,确保依法依规答复每一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全年通过“12345”政务热线平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办结25件。二是规范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面对公众提出的各类信息公开诉求,积极沟通对接,加强解释说明,做好有关咨询答疑和申请指引工作,有效化解负面情绪,架构起申请群众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互动桥梁,切实提升管理依申请公开水平。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三)稳步推进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落实公开属性源头管理。严格公文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确保公开属性审核程序与机关日常工作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格审查把关,将主动公开信息细化为三大类、56条具体内容,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公开内容、时限和方式。同时,梳理年度规范性文件台账清单,及时清理失效文件,稳步提高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2020年清理教育领域规范性文件3个。

  (四)持续优化公开平台渠道

  按照高效便民原则主动响应群众需求,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依法依规受理各类信息,按要求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做到互通有无、按时答复,主动告知履行义务,答复内容规范。同时,利用“红河教体”微信公众号对教育领域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回应,按时更新内容,创新解读形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五)不断强化公开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机构,成立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项岗位责任。二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开展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督促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组织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各科室长、负责人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专题对《条例》进行解读,切实提升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四是督导推动16家直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关于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专门规定,妥善处理有关举报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全局各科室的共同努力下,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缺少相对稳定的工作机构;二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内生动力不足,公开内容存在“泛化”“碎片化”等问题;三是对标省内外先进地区,公开特色亮点的打造仍有差距,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获得感不够强烈,尚未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快速反应的政务公开体系。2021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红河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重点改进以下几方面:

  (一)打造专业化队伍。侧重吸纳知识面全、业务能力强、具备一定法律基础、新闻宣传经历和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工作人员加入工作队伍,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专业化、信息化水平,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基础。

  (二)着力提升思想意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新《条例》,继续将学习培训贯穿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提高各科室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持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紧扣红河州委、州政府重点工作及本领域重点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痛点难点问题,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公开信息的针对性和含金量。持续构建发布、解读、回应相互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效果,将“政策语言”转化为“群众语言”,切实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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