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教育体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2-04 10:49 字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有序开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将红河州教育体育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红河州教育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强化措施、健全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形式,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与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得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落实公开责任,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将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行政执法、规划计划、招标采购、依申请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业务文件等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发布、更新。同时,将本级2019年度财政决算、2020年度部门预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内容主动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019年,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教育体育类政府信息110条,内容涉及部门动态、公示公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策解读等内容。认真梳理并向社会公布机构改革后州教育体育局各项权责清单28项,其中:新增3项,删除8项,调整7项。

  二是强化便民措施,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明确了局机关办公室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并拟定了详细的受理程序,落实好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规范,从而方便快捷地为公众提供本单位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2019年,受理政府信息个人依申请公开1件,我局严格按要求和程序做好答复工作,群众对办理结果表示认可和满意。

  三是突出重点领域,积极公开公众关注事项。重点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公共文化体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把事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法律法规,局机关制定的涉及经济、公共服务和行政许可等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州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府重点督查的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中涉及教育的工作推进情况,教育改革与发展计划和完成情况以及招生政策、教育收费标准、中小学教师招聘信息、学校安全、学生资助、表彰决定及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公示、校务公开等教育信息作为公开重点。这些重点领域的信息成为教育系统广大教育工作者及师生、各级领导、部门和社会各界了解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政策、教育信息及我州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的重要窗口和良师益友。2019年,公布各类规章、规范性文件2件,在“红河州教育信息公开”栏发布信息31篇,在“红河教体”微信号发布信息181期853条,在“政民互动—建议提案办理答复”栏公布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和复文信息50条。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还不够深入;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主动公开的信息或更新的信息,各业务科室不能及时通过正常程序报送信息上网进行公布,导致了信息公开的不全面不及时;三是由于我局人员少,平时业务量大,导致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局机关全体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力度。三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同时建议政府办加强网站建设,进一步明确、精简政务公开职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