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教育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3-22 09:24 字体:[]

  2017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州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机关培训与考核内容,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张学理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红河州教育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明确州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张啸林为分管领导,明确副局长李俊红为新闻发言人,具体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办公室副主任白斗具体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我局多次召开会议,就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局政务信息等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研究制定计划、目标等工作措施及组织实施办法,落实办公经费等,并组织、指导、督促各科室和州属学校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工作措施,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加强规范建设,提高公开质量。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制定了《红河州教育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在网上公布,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招生、就学、教师资格、教师待遇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在不断总结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还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具体公开项目目录,不但使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三)创新公开载体,完善公开形式。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在州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设立信息公开专栏,下设“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向社会公开教育工作动态、预决算、“三公”经费、招生考试、人才招聘、政策公布等信息,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二是创办红河教育微信公众号,展示红河校园党建风采,树立红河师生先进典型,及时发布招生考试等信息,半年来共推送124期496条信息,总点击量超过100万人次,加关注人数达2.62万人,单条信息最高阅读量达2.7万次,平均阅读量超过1700次。三是积极认真办理“两会”议案、提案,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与代表委员沟通也是我们宣传教育政策、听取意见建议的过程。

  (四)强化职责监督,确保公开落到实处。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要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一是更新完善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按照省政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我局编制、公布和更新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要点。二是确定主动公开信息。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工作动态、预决算、“三公”经费、招生考试、人才招聘、政策公布等信息,年初主要通过州政府集群网红河教育网站等方式公开,8月份后主要通过州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三是明确重点公开政府信息。把事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法律法规,局机关制定的涉及经济、公共服务和行政许可等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州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府重点督查的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中涉及教育的工作推进情况,教育改革与发展计划和完成情况以及招生政策、教育收费标准、中小学教师招聘信息、学校安全、学生资助、表彰决定及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公示、校务公开等教育信息作为公开重点。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内部人员的管理,突出抓好保密工作,周密部署考试工作,加强考试场所监管,做好服务和沟通工作,切实做好“阳光招生”工作。2017年,通过召开《红河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改革》新闻发布会、上“红河热线”,局长张学理就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招生方式、计划、过程)、教育精准扶贫、控辍保学、贫困学生资助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工作作了解读宣传。公开普通高中招生、教育精准扶贫、成人高考招生考试、教师招聘等信息45条。四是公开的主要形式、发布情况。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年初)、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公开、红河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开三种方式(年初以网上公开为主、之后以微信公众号为主)进行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5条,其中通过政府集群网红河教育网站105条、州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46条、微信公众号公开496条。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五是不断更新公开网站。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调整设立“教育动态”“信息公开”专栏,充实教育工作动态、预决算、“三公”经费、招生考试、人才招聘、政策公布等公开内容,成为教育系统广大教育工作者及师生、各级领导、部门和社会各界了解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政策、教育信息及我州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的重要窗口和良师益友。

  (二)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红河州教育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红河州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红河州教育局重要政策文件解读》、《红河州教育局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制度》等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纳入理论中心组、干部职工大会学习,日常公开纳入局机关各科室考核,严格落实重要政策、公文信息解读制度。一年来,按州政府政务公开科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解读了《云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没有发生泄密事件。

  (三)咨询处理情况。一是认真做好“96128”政务信息长热线电话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对96128政务查询专线工作的组织领导,将96128专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好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亲自抓,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抓好各项工作。实行96128专线联络员AB角制,明确办公室两位副主任负责接听记录和办理,确保专线电话随时有人接听,热情、认真、负责任地答复公众所咨询的教育方面的问题。共接到电话查询50次,查询内容是关于高中招生、高考照顾分、教师资格证、学生助学金发放、特岗教师、高考报名等方面的问题,联络员对公众提出的问题都一一作了热情、认真、满意的答复,并认真做好记录等相关工作,接听率、满意率达100%。二是认真办理回复电子信箱信件115条。三是确定办公室电话(3732146)作为专线电话提供查询服务,并保证电话的接通率。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请的情况。2017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发生情况。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2017年,我局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费用。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没有收到公开申请。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人员和技术上有欠缺,办公室人少事多,技术上不强,影响了网站设置等工作进度。

  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局机关全体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力度。三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同时建议政府办加强网站建设,进一步明确、精简政务公开职责。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