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2 11:03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制定,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蒙自市兴盛路36号,邮编:661199,电话:0873-3733223)。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积极主动在红河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共主办理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委员提案共80件。经保密审查后,2023年主办的58件州人大建议、7件州政协提案,其中52件州人大建议答复(第260号重点建议答复由州政府办公室统一公开)和6件州政协提案答复都已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同时,有序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已于2023年9月15日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公共交通模块进行公开,并对危险货物运输、涉路工程、客运班线等行政许可公示进行公开。增加重点项目建设公开力度,提升项目透明度。着力加大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主动公开力度,推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提升项目批准、实施的效率和透明度,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3年,无需要进行公开的重大建设项目。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件,2022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件,按相关程序进行了认真办理答复,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升政府公开平台建设的规范性,已于2023年9月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公开范围、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内容,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州交通运输局依法公开信息。严格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公开本地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的目录、标准,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结果及采纳情况。截至目前本单位未涉及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公开事情。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管理,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2023年,无相关文件需进行政策解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局面,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长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明确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局办公室为具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承办科室,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同抓的良好局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认真按照“一事一表”填写《红河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报请相关业务主管领导审批,,全年未发生敏感信息和保密材料上网公开情况。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加大提案跟踪办理、督促办理力度,有序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建议和提案复文,真正做到加大公开提案全文的力度,使提案工作既扩大社会影响,又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交由我局主办的重点建议有1件为《关于尽快启动开建高速公路建设的建议》(第260号),均已进行办理及答复工作。切实以群众监督出发点,便利人民群众为落脚点,按要求完成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涉及双号并行并保留座席,热线提供每周7×24小时人工服务,并对红河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转办工单及时签收办理,断提高热线接通率和专业化服务水平,一年来按期办结率达到 100%。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社会公众的愿望,都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怕公开、烦公开等惯性倾向依然存在,影响到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推进重大决策公开落实不到,力度不够,需进一步整改落实。三是政策解读文件公开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力度还不够大。四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在接下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把握政策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将进一步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学习好的经验做法,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教育,使大家能够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切实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及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漏洞,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时限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大群众参与度。依托红河州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通过主动公开、及时答复等方法,让群众更直接、更方便与我们进行沟通和交流。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