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交通运输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3-01-21 10:5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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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是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的重要举措。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州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红府办发电〔2013〕5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1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

  1、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及时、准确的推进,我局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组织领导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长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明确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局办公室为具体开展政务公开承办科室。使我局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2、明确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有必要的办公条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专门指定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科室,并安排专人具体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还配备了计算机、传真机、扫描仪、数码照相机、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二)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的软硬件环境建设和日常信息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要的工作经费,也列入单位年度预算支出统筹安排,避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经费短缺而受影响事件的发生。做到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落实、经费落实、人员落实,明确了工作内容和工作任务。

  (三)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育工作

  认真组织人员先后参加了全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业务骨干和师资培训班及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全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制作培训班。我局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培训,要求机关各科室人员、局属各单位人员全体参加,积极在本单位开展了信息公开基本知识、保密知识等内容的培训工作,把《条例》列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习的重点内容,并认真组织好全单位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考试工作。

  (四)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

  以制度管人管事。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及《云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通知》精神,制定印发了《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并专门召开了全局机关干部会议布置政务公开工作,对全体机关干部提出要求,重点强调了干部职工在接待来信来访、群众办事等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省、州政府制定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措施,未出现违反我局制定的政务公开工作六项承诺和省、州有关政务公开政策文件规定的事件。我局还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各科室、各部门的年终考核挂钩,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五)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比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在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努力抓好监督检查和落实工作,把强化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每个环节。成立政务督查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检查,通过自查发现问题和不足并及时整改,不断完善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求取得实效。同时,严格责任追究,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健全和完善廉洁自律机制、监督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对13县市交通局和局属各部单位进行政务信息先进单位、政务信息先进个人评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按规范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全面实施。根据州委、州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州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根据相关要求认真编写《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下发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在红河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公开我局交通运输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我局在网上主动公开信息的更新,重大事项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确保了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各部门负责、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了公开内容真实有效。加强对网上信息的保密。对政府现有上党政网、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的电脑进行实名登记,对网络安装了杀毒软件,定时升级杀毒,保证网络安全;签订保密责任书,保证信息安全,防患于未然;从严把握政府文件公开原则,对政府文件的公开,确立了“三不公开”原则,即:涉密文件不公开、针对个别问题的文件不公开、请示报告不公开。其它可以公开的文件,也需经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二)主动公开形式

  我局主要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和方式进行信息公开:

  1、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在公开中主要采取了设立公开宣传栏、公开监督电话、设立意见箱、网站公开等方式。利用红河州人民政府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及红河交通运输信息网公开政府信息。

  2、设立了政务公开栏。设立了多块政务公开栏,主要是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办证大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公开重点工作的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公开内容定期更换。

  3、公开监督电话。公开了两部对外电话。

  4、2012年,我局在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54条,公众公开查阅点查阅数4032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一)收到申请情况

  2012年我局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处理的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2年共接到98128电话查询14次,属于我局提供信息范围的14次均已及时予以答复。

  (三)咨询处理情况

  2012年共收到网络查询数29次,答复29次;组织重大决策听证1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及减免标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要求,按照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及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规定收取。在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前,以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水平收取,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符合低保或低收入困难等条件的,凭有关证明,经本人申请、红河州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的情况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尽管我们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政务公开宣传虽然形式多样,但是还不够生动,形式比较僵化。二是一些动态信息公布得还不够及时。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不断提高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学习宣传。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使各单位和机关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增强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

  (二)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及时公布和更新信息,重视群众意见的反馈,吸纳合理建议意见,使我局政务置于全社会的注视和监督之下,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重点、有形式、有载体、有承诺、有实效。

  (三)坚持规定,落实责任。坚持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列入评定工作实绩的一项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落实部门工作人员的公开责任制,按时开展监督、检查等活动。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201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