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30 09:23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云南省、红河州人民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现公布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将在红河州政府网站上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红河州政府行政办公楼A403,邮编:661199,电话、传真:0873-373208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正常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积极、有序、稳妥推进全州工信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我局围绕稳经济发展,抓项目建设,强园区建设,建通讯基建等重点工作认真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我局参加州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1场次,“红河热线”1场次,通过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0条,包括工业内数据统计信息、重大事项、就业创业信息、公告公示、部门预算决算等。其中对稳经济、增动能、惠民生几方面的工作内容也进行了实时公开。公开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7件、州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9件。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依申请公开由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受理,通过互联网渠道(平台、邮箱)和线下渠道(邮寄、当面、传真)受理政府信息申请畅通,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答复形式、内容规范。2023年,未收到单位和个人要求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了有信息报告制度,专人负责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依据“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原则,层层把关,确保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对外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主要依靠州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模块和信息公示栏进行公示。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相关保密制度执行,制作了《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审查表》,严禁公开敏感信息及密级文件。公开栏目信息由局分管领导负责审核后再上网发布。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考核机制,组织专人定期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保密知识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2023年全年未出现违法、违规信息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投入的精力不够,工作做得不够精细;二是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有了更多认识,但认识程度仍需强化。

  (二)改进措施。一是全力抓好政务公开规范建设。充实完善政府公开信息,围绕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方面,不断强化工业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发挥政务公开信息对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服务作用。二是全力抓好政务公开能力提升,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对公开信息进行再分析、再解读,使公开内容更容易理解,公开信息更清晰、更透明。全面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确保实现以公开强监督、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优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