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30 15:06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云南省、红河州人民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现公布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将在红河州政府网站上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红河州政府行政办公楼A403,邮编:661199,电话、传真:0873-373208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正常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有序推进全州工信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我局围绕重点工作,认真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我局参加州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2场次,“红河热线”1场次。通过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4条,包括复工复产情况、工业内数据统计信息、重大事项、就业创业信息、公告公示、部门预算决算等。公开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6件、州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12件。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依申请公开由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受理,通过互联网渠道(平台、邮箱)和线下渠道(邮寄、当面、传真)受理政府信息申请畅通,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答复形式、内容规范。2022年度接办依申请公开件1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切实履行告知义务,依申请公开按规定说明答复理由和依据,同时提供司法救济渠道,在收到依申请公开的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报备。2022年未发生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情况。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了有信息报告制度,专人负责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依据“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原则,层层把关,确保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对外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主要依靠州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模块和信息公示栏进行公示。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相关保密制度执行,存有我局涉密级文件党政部门上级文件均进行妥善保管,对少数内部涉及不能公开的内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禁止网上传送、留存或公开密级文件。公开栏目信息由局分管领导负责审核后再上网发布。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考核机制,组织专人定期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保密知识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2022年全年未出现违法、违规信息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还不够,政务公开内容更新力度有待加强;二是个别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度程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强化公开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审定、更新和充实政务公开内容;三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梳理,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四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了解,保质保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