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9 08:3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云南省、红河州人民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现公布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以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借助《红河日报》、红河电视台、红河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等媒体,有序推进全州工信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围绕重点工作,对工业发展、信息化建设、行政审批事项、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等11项重点工信领域内容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规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2020年,州工信局通过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9条,包括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4条,“六稳”“六保”工作情况1条,政策解读2条,重大事项3条,部门预算决算2条,权责信息3条,工业经济运行情况4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未有依申请公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信息报告制度,专人负责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依据“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原则,层层把关,确保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对外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主要依靠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模块和信息公示栏进行公示。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相关保密制度,存有我局涉密级文件党政部门上级文件均进行妥善保管,对少数内部涉及不能公开的内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禁止网上传送、留存或公开密级文件。公开栏目信息由局分管领导负责审核后再上网发布。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考核机制,组织专人定期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保密知识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2020年全年未出现违法、违规信息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形式和手段有待丰富。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上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广度和深度不够,发布信息面较窄,需进一步拓宽内容。四是对群众关注的某些政策,解读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1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审定、更新和充实政务公开内容。三是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四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梳理,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五是加强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掌握新知识、运用新技术,增强服务意识,保质保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