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工信委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12-04-20 10:35 字体:[]

  2011年,按照省、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委高度重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做好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工作和编制发布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委对该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全面、客观的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         委调整充实了由委“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有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指定一名信息员,专门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在红河州经济委员会信息公开网上公布了我委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电话和受理电子邮箱,方便社会公众及时向我委查询、咨询相关信息。(二)完善工作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组织编制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将我委政府信息划分为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不予公开信息三类。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制定《网站管理制度》、《上网信息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与保密工作。(三)强化教育培训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委机关干部理论学习年度计划,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供机关干部学习,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委各科室的业务指导。选派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信息员参加了省州政府举办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使干部职工了解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内容,知晓哪些信息要公开,哪些信息要依申请公开,哪些信息不能公开,并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常识,提高专业能力,增长见识。(四)认真落实责任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结合各科室的工作职责,确定了以各科室为基础,以办公室为枢纽,红河州经济委员会信息网为平台的工作网络。各科室主动将本部门工作同政务公开挂钩,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各项工作,由中小科将各类信息在网上公开,并建立考核制度、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我委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包括基本信息、工作职能以及内设机构)、经济信息、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办事指南和制度标准等公开目录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更新和维护,确保在职责范围内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全面、准确和及时。我委还积极通过《经济运行》、中小企业网和州经济委员会信息网站等形式,对本委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进行公开、公示;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有关经贸信息。据不完全统计,在电子政务平台和州经济委员会信息网站上发布信息49条公开、公示信息,方便相关经贸部门和企业查阅。二、存在问题         一是文件更新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知识有待提高。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及时更新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信委信息网站,使其更适应政府信息公开需求;三是强化教育宣传,及时公告涉及广大民众利益的信息;四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应保密尽保密,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