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4-02-20 10:0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州工信委)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述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州工信委结合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委党组的领导下,对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实行统一组织、推进、指导、协调。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先易后难,分批公开”的原则,积极开展宣传培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涉密信息审查,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了工业宏观管理部门政府信息对工业发展的服务和促进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州工信委门户网站主页设立了新闻动态、信息公开、在线办事、互动交流、政策法规、机关党建、知识运用、热点专题、人事信息、部门动态、经济运行、行政许可等栏目,全面公开州工信委政府信息。以此同时,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积极公开工业和信息监管与服务信息。

  2013年,州工信委在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49条,接受媒体采访6次,通报重点工作19项,在红河日报、红河周讯等公开信息共7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3年,州工信委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3年,公众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共向州工信委咨询17人(次)。群众满意率为93.75%,做到零投诉;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群众提问15人,满意率为100%。咨询内容涉及工业经济发展、园区建设、中小企业发展、信息安全、节能减排、电信收费等方面的内容。

  五、政府信息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3年,未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013年,未接到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举报和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更新和充实丰富;

  2.信息公开的内容更新不够及时;

  3.单位内部有关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到位。

  (二)改进措施

  1.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提高认识。针对存在问题,研究下一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计划性、超前性,积极推动各科室、委属事业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责任、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全面提高州工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探索完善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3.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不断完善网站集群建设;加强与县市工信部门、工业企业的指导与服务,加大信息量好中选优。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将进一步贯彻《条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力度,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