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9 11:23 字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2023〕—1—2号)文件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政府部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围绕本单位工作重点,以公开促工作、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修改完成《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2版)》,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依法、及时、准确动态更新政府信息。2022年,本单位在州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各类自然资源规划管理政府信息198条,圆满顺利地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二是结合社会关注重点,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及时、多形式进行自然资源规划管理方面的政策解读。2022年6月24日,本单位主要领导庄斌局长率相关科室负责人在红河州广播电台参加红河热线在线访谈,2022年9月2日,本单位主要领导庄斌局长参加“红河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基础设施建设专场新闻发布会,面向群众解读自然资源规划管理相关政策,现场答复并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三是认真抓好自然资源规划管理重点工作政务信息公开。2022年在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发布勘查矿产资源审批、开采矿产资源审批、地图审核、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审批、临时用地审批等行政审批事项129件;在云南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上发布征地告知120件,批后征地信息22件;落实财政资金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和评价工作,全年公开3组局财政资金数据;本单位主办的2022年度人大代表建议(18件)、政协提案(12件)办理总体情况和有关复文也全部在州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本单位依申请公开线上、线下渠道畅通、受理程序、答复形式、答复内容规范,形式要素完备,司法救济渠道明确,2022年,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1件(线上10件、线下11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未发生被纠正行政行为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发布规定,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审核制度,网站信息发布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层层把关,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确保公开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严格保护个人隐私,严密防范信息安全、泄漏事故。本单位维护的网站栏目未出现个人隐私泄露等违规行为,网站栏目2022年安全无事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本单位无自有网站,未开设政务新媒体。涉及需要公开的本单位有关信息主要依靠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模块中自然资源栏目和信息公示栏进行公开公示。

  (五)监管保障方面。完成2021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对照2021年全国政务公开检查评估要求及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存在问题的有关要求,本单位涉及的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加强组织保障,2022年度2次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局上下要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单位少数部门和人员对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政府信息公开有落实不到位情况。2023年,将进一步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干部职工的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从而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2022年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