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30 16:39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红河州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可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h.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红河州公安局警令部办公室联系(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25号,电话:0873-3712413,传真:0873-371222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红河州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安全稳定重要指示精神,在州委州政府、省公安厅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主线,切实抓好防风险、战疫情、固边境、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治安、刑事警情大幅下降,压发案、多破案、降损失效果显著,命案积案侦破工作获公安部通报表扬,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考评两次排名边境州市第一,“枪爆整治”成效全省第一,圈层防控工作得到省公安厅充分肯定,全州公安机关政治生态越来越好,州公安局被州委评为“红河模范机关”,全体公安民辅警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实现了“六个严防、三个确保、九个安全”总目标,全州政治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红河州公安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红河州公安局领导积极参加“红河这十年”政法系统新闻系列发布会,做客《红河热线》,第一时间答复群众问题,及时反馈社会关注热点,回应群众关切。及时解读疫情防控、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常态化扫黑除恶、缉枪治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户政管理、便民举措、行政审批、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等政策文件54条。

  2.  通过《红河警方》自媒体平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生动鲜活的语言,充分运用图文、海报、漫画、图解、短视频、H5等形式,精心策划制作新媒体产品,解读政策,并联动全州公安新媒体矩阵发布解读宣传87条;转发国家和我省推荐转发的政策措施解读产品67条;紧盯上级主流媒体宣传需求和人民群众的关注点,在“报网微端屏”等全媒体端口推送爆款产品27条,不少于5篇经济宣传或政务工作宣传报道被国家部委、国家级权威媒体刊发、引用。

  3.2022年红河州共主办(分办)本年度州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件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5件(无重点建议)、政协提案4件。同时,续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1件。内容涉及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交通安全管理、戒毒人员医疗保障及未成年人羁押管理等方面。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除002、153号人大建议和91号提案办结为B类外,其余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均为A类,面商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红河州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沟通协调,确保答复合法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2年我局共收到州政府办公室转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分别要求公开:《关于确定蒙自市、个旧市滇南绿洲片区公安机关行政案件管辖的通知》和公开作出《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的民警警官证及全程录音录像信息。目前已全部答复完毕,申请人未向上级主管机关投诉、未向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红河州公安局坚持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严格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红河公安新媒体管理办法》,安排专人对州政府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进行运维,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年内未发生失、泄密情况,检测未发现问题。

  (四)平台建设情况

  1.红河州公安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对红河州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板块进行维护,报送部门动态6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9条、公安司法31条、公示公告4件、专题专栏9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篇。

  2.始终秉持“群众事,无小事”的工作理念,不断优化提升热线服务水平和能力,全年及时处理“州政府统一信箱”、“12345政府热线”留言、咨询信件207件,办结率100%。

  3.按照省政府、省公安厅关于推动110报警服务台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高效对接联动工作要求,积极加强与州政务服务中心对接沟通,努力推进110与12345对接联动工作。11月22日起,全州110开始向12345分流转接非警务警情。11月28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红河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实施方案》,对全州110与12345对接联动工作进行规范,明确要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

  红河州公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直各业务部门确定专人,主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公安局警令部,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全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全警的政务公开意识,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稳步提升全警的政务公开意识,并按要求向分管领导汇报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州委、州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新期望、与依法治国新常态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一是对文件的学习贯彻执行力度不到位;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有待加强;三是政务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相关栏目需进行再优化;四是多元化政策解读有待提升。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持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省、州系列文件的学习领会,不断规范公开工作;二是结合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制定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组织1—2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三是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中本单位负责维护的栏目及更新频率要求,及时更新发布信息,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对设置不合理或无力维护的栏目及时删减整合,优化调整;四是充分运用图文、海报、H5网页、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提高解读的实用度,让广大群众看得懂、好理解,完善公开形式,加强政策解读,真正做到服务大局,扩大受众面,提升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红河州公安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