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7 09:2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红河州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红河州公安局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圆满完成了建党100周年和COP15安保维稳工作,确保了全州政治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要领导解读重要政策、措施。红河公安局严格落实“第一解读人”责任,局党委班子成员以上率下,通过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课等形式,做好重要政策、措施的学习、解读,确保党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主要领导重要批指示精神和重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2.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有关复文。2021年,红河州公安局承办州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主办(分办)件1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7件(含重点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同时,续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内容涉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羁押场所建设、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交通安全管理、戒毒场所建设等方面。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除223号重点建议及66号提案(与223号重点建议同内容)办理结果为B类外,其余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均为A类,面商率、满意率均为100%。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经严格材料报审和保密审核,已将无涉密及敏感内容的第115号人大代表建议和第64、67、69、102号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文稿进行公开。

  3.公开预决算信息。一是州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含“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等预算信息),公开预算收支金额23482.03万元。二是州公安局2020年部门决算信息(含“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等预算信息),公开决算收支金额23092.05万元、公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信息金额72542.69万元,共涉及金额95634.74万元。三是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自评报告,涉及金额19380.43万元。

  4.公开部门权责清单。经梳理,2021年本部门行政职权总共7类,共计991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7332项,“追责情形”共计6775项。其中,行政处罚事项812项、行政确认事项15项、行政检查事项51项、行政许可事项35项、行政强制事项60项、其他行政权力17项、行政奖励事项1项。清单的行使主体(责任主体)、职权名称、子项名称、设定依据合法、内容合法、权限合法、程序合法;没有超越州人民政府法定权限;没有违法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事项;不存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情形;不存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作出增加州人民政府权力或者减少州人民政府法定职责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市场公平竞争的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落实《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沟通协调,确保答复合法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年内,未收到申请公开信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始终严格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红河公安新媒体管理办法》,安排专人对州政府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进行运维,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年内未发生失、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红河州公安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一是2021年对红河州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板块进行维护,报送部门动态128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7条、公安司法35条、提案办理5件、公示公告12件、其他信息7条。二是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答复申请人的咨询,及时处理申请人的投诉,年内及时办理“州政府统一信箱”、“12345政府热线”留言、咨询信件99件,办结率为100%。三是通过“红河警方”微信公众平台共发布1830条、头条号发布354条、微博发布1544条信息、抖音发布93条,红河警方新媒体平台共发布105条各类解读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红河州公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直各业务部门确定专人,主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公安局警令部,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全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统筹谋划、组织督促各警种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出台《红河州公安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各项工作细化到警种。

  三是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民警初任培训和全警轮训,稳步提升全警的政务公开意识,并按要求向分管领导汇报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红河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治站位有待提升,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还有差距;三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局将切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政府网站日常管理运维工作,及时更新发布信息,严格内容审核把关,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二是强化互动交流,提高留言办理的时效和质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四是完善公开形式,加强政策解读,真正做到服务大局,扩大受众面,提升影响力;五是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测评指标,加强工作指导推进工作落实,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红河州公安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