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9 13:3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公布《红河州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可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hh.gov.cn。如对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红河州公安局警令部办公室联系(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25号,电话:0873-3712413,传真:0873-371222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红河州公安机关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扫黑除恶、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为牵引,以“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为抓手,以“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试点工作为契机,狠抓全州公安突出问题整治和整体变革重塑,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各项公安工作,为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红河州公安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要领导解读重要政策、措施。红河州公安局严格落实“第一解读人”责任。10月份,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王超就红河公安开展疫情防控、打击跨境违法犯罪等工作,以《以防为先 以打开路 筑牢边境防控网》为题,参加了人民网、云南网、“云南警方”新媒体联合推出“打偷渡防疫情 云南公安局长系列专访”,阅读量达10万次,全州各县市公安机关联动进行转发推广;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分管部门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召开“从严治警请人民监督”教育整顿开门评警座谈会,共征集2700余条意见建议,办结率94.38%,反馈率100%。

  2.围绕“六稳”“六保”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2·20”视频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超及时对全州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治安、交警、出入境管理、政治部新闻办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红河州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并在红河州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3.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有关复文。红河州公安局承办2020年度州级人大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件10件(含分办件),其中,建议4件(含1件重点建议)、提案6件,内容涉及吸毒人员管控、交通安全管理、城市噪音防治等方面。目前,10件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理结果均为A类,面商率、满意率为100%。

  4.公开预决算信息。一是2020年部门预算,涉及金额17,028.81万元。在省财政厅预决算信息公开专网和红河州政府网公开,州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含“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等预算信息),公开预算收支金额17,028.81万元。二是2019年部门决算,涉及金额80,452.95万元。在省财政厅预决算信息公开专网和红河州政府网公开,州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信息(含“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等预算信息),公开决算收支金额23,819.46万元、公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信息金额56,633.49万元。三是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自评报告,涉及金额18,193.59万元。

  5.公开部门权责清单。经梳理,2020年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7类1018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7538项,“追责情形”共计6963项。

  6.健全完善解读机制。一是2020年8月24日起草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步下发了解读文件。二是充分运用图文、海报、H5网页、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全州各级公安机关“两微一端”,同步发布、联动转发政策解读等相关报道,做到一次采集、多元生成、多屏展现、全媒传播,让新媒体真正成为政务公开的桥梁。平安红河微信、微博、头条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积极运用图表图解、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扫黑除恶、宪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疫情防控、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向人民报告等内容进行解读,进一步提高解读的实用度,让广大群众看得懂、好理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红河州公安局认真落实《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沟通协调,确保答复合法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年内,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3件,均按法定期限内完成,答复率100%,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红河州公安局始终严格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红河公安新媒体管理办法》,安排专人对州政府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进行运维,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年内未发生失、泄密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红河州公安局对红河州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板块进行维护,年内报送政务动态信息12条、部门动态信息97条、重点领域信息12条、公安司法信息17条、提案办理4件、公示公告5件;建立完善网名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答复申请人的咨询,及时处理申请人的投诉,年内及时处理“州政府统一信箱”、“12345政府热线”留言、咨询信件70件;通过平安红河微信发布6121条,新浪微博发布1769条,今日头条发布863条,抖音96条,平安红河新媒体平台发布149条各类解读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红河州公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直各业务部门确定专人,主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公安局警令部,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全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民警初任培训和全警轮训,稳步提升全警的政务公开意识,并按要求向分管领导汇报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州委、州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新期望、与依法治国新常态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一是需进一步树牢“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意识;二是提升政务公开时效性;三是对文件的学习贯彻执行力度不到位;四是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及时性、可读性把握不够。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省、州系列文件的学习领会,全面掌握公开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等具体要求,不断规范公开工作,细化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