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公安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20-12-18 14:06 字体:[]

州政府办公室:

  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2020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0〕32号)要求,现将红河州公安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红河州公安局成立了由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任组长,政治部主任和局警令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州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直各业务部门确定专人,主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公安局警令部,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全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同时下发了《红河州公安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对每项具体工作逐一明确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民警初任培训和全警轮训,稳步提升全警的政务公开意识。

  二、细化工作任务,确保任务落实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

  1.围绕“六稳”“六保”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2·20”视频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超及时对全州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组织治安、交警、出入境管理、政治部新闻办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红河州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并在红河州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州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政策法规,深入学习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落实公安部、省委、省公安厅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相关部署,王超副州长亲自抓改革,分管局领导推进,组织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州公安局结合精准把握放管服“放出活力、放出创造力;管出公平、管出质量;服出便利、服出实惠”的要求,一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推出了《红河州公安局服务群众10项承诺》《红河州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结合公安机关开展全国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将“放管服”改革列入“整改提升”重点工作,以开展“从严治警请人民监督”开门评警活动为契机,贯彻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群众60项措施》,推出8项新举措,切实兑现公安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的承诺,不断增强服务群众的思想意识、业务水平和工作效能,用能力的提升助力服务承诺的践行。二是狠抓《深化“放管服”推进公安政务服务“一门通办”》落实,推进线下“一门通办”与线上“一网通办”有机融合的“一站式”服务,打造一流管理服务新模式。同时,抓好“放管服”改革措施督察和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将落实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确保各项指标推动有力。三是编制“科学版”服务指南。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202项“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清单,编写科学规范的出入境、户籍业务、车驾管办事指南,做到一表一事项,在全州166个户籍窗口、15个出入境窗口、17个车管窗口粘贴上墙,指导群众轻松方便办事。

  3.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自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以来,红河州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党委政府、省公安厅的决策部署,依法、及时、准确地做好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由于全州疫情信息的发布由州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其对外宣传组负责,且红河州公安机关所收集、研判的相关信息均为涉密信息,所以涉及的疫情信息均为上报各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向各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没有对公众进行过涉疫信息发布。

  4.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为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确保通过省级第三方评估考核组评估,州公安局所属部门均成立小分队,每月安排小分队走访、填表,各扶贫小分队结合公安工作,在入户走访过程中做到精准用力,精准帮扶,持续巩固了脱贫成果。逐户了解掌握帮扶贫困户生产、生活、教育等情况,询问其家庭成员或亲戚是否有从鄂返乡、近期要外出务工的人员;发放《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手册》和自筹防护口罩,开展防疫宣传,教会佩戴方法,提醒帮扶农户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讲卫生、勤洗手,不聚集、不吃野生动物;帮助挂钩贫困户收家治家,发动党员干部带头,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全面开展“大清扫、大消毒”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提升村容村貌,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力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各项工作。

  5.围绕民生改善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2020年红河州公安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0年12月14日完成3次政府信息公开,涉及金额115,675.35万元。主要公开项目信息:一是2020年部门预算,涉及金额17,028.81万元。在省财政厅预决算信息公开专网和红河州政府网(州财政局负责统一公开)公开,州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含“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等预算信息),公开预算收支金额17,028.81万元。二是2019年部门决算,涉及金额80,452.95万元。在省财政厅预决算信息公开专网和红河州政府网(州财政局负责统一公开)公开,州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信息(含“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等预算信息),公开决算收支金额23,819.46万元、公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信息金额56,633.49万元。三是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涉及金额18,193.59万元。红河州政府网公开(州公安局负责公开)。

  (二)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

  1.实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全清单化管理

  一是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二是规范权责清单,将户籍办理、机动车登记、驾管业务、剧毒化学品购买、公民因私出入境、边境贸易专用出入境证件等业务按权限下放到所有派出所。在原权责清单基础上,2020年,再次梳理调整行政权力事项3类,共42项。目前,州公安局涉及的权责清单共7类1020项。其中,行政许可36项、行政处罚838项、行政强制61项、行政检查51项、行政确认16项、其他行政权力17项、行政奖励1项;共有行政审批事项109项(其中,治安支队19项,交警支队6类75项具体办事事项,出入境管理局12项、禁毒支队2项、网安支队1项),全部达二级深度(材料预审)以上,网上可办率达100%。

  2.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管理制度

  红河州公安局始终严格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红河公安新媒体管理办法》,安排专人对州政府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进行运维,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确保不发生失泄密情况。

  3.健全完善解读机制

  一是严格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对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进一步提升解疑释惑能力,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政策性文件精神,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公信力。2020年8月24日起草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步下发了解读文件。二是积极运用图表图解、视频动漫等多元化解读形式,在平安红河微信、微博、头条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扫黑除恶、宪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等内容进行解读。目前,平安红河微信共发布1564条,新浪微博共发布1708条,今日头条共发布619条,抖音99条,平安红河新媒体平台共发布130篇各类解读信息。

  4.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为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红河州公安局及相关业务警种,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监督,切实倾听民声民意,广泛凝聚共识合力,进一步推动“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取得实效,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媒体、企业、厂矿、学校、社区等代表及一线民警代表,参加“从严治警请人民监督”开门评警活动。征集了2700条意见建议,反馈率100%,对于提高公安机关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起到了很好的帮助作用。

  5.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接到州政府办公室转办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均已在规定时限内答复。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

  一是对红河州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板块进行维护,年内报送政务动态12条、部门动态97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2条、公安司法17条、提案办理4件、公示公告5件。二是建立完善网名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答复申请人的咨询,及时处理申请人的投诉,年内及时处理“州政府统一信箱”、“12345政府热线”留言、咨询信件63件。三是2011年4月8日红河州公安局开通了红河州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红河”、 2013年5月红河州公安局微信公众平台“平安红河”正式开通,通过微博、微信“双微联动 服务聚合”,“平安红河”努力实现了从便民互动到提供创新为民服务的转变,通过新应用推出与互动性增强,进一步发挥了政务微博倾听民众声音、与民众互动交流、提供网上办事、解决民众实际问题的重要作用,建立了微博微信舆情反馈制度和专业咨询智库,成功打造全省首个州市级“双微服务平台”,成为公安机关利用新媒体为民服务的警民沟通新亮点。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州委、州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新期望、与依法治国新常态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省、州系列意见制度的学习领会,全面掌握公开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等具体要求,不断规范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红河州公安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