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5 09:26 字体:[]

  本报告由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67号州行政中心大楼A区502室,邮编:661199,电话:0873—3732976,传真:0873—373297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按照《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红河州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切实提升公开实效,营造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紧扣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委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规范有序做好法定主动公开

  1.深入推进落实“五公开”。认真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照法定公开内容和《红河州州级重大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规定事项,按时发布重大项目领域各类政策文件。始终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年度重点工作等,加大“六稳”“六保”工作,疫情防控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2020年,公开政府信息97条,含规范性文件1件;公开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机构工作职能、红河州州级重大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本级2020年度财政决算、2021年度部门预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在州政府网站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13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8件,累计21件。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梳理政务公开事项,聚焦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作,及时公开重大项目领域审批核准情况等数据统计,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工作推进情况和督查督导结果,力争领域无死角,过程无遗漏,环节无缺项。按要求将我委权责清单于2020年9月报送州政务服务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按照相关程序公开;公开红河州职教园区建设相关项目竣工并通过初验情况;公开发布红河州州级重大项目领域信息9条。

  3.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紧扣“六稳”“六保”工作开展政策解读,通俗化、多渠道、全方位阐释政策内涵,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严格按要求发布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2020年共解读政策文件2个,分别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依法合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是接办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优化受理渠道,明确工作标准,规范答复流程,加强研判会商,确保依法依规答复每一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我委2020年“12345”政务热线处理及时,无办理不及时、群众不满意情况发生。

  二是规范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流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程序,2020年,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 ,7件均为邮寄纸质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完成答复。面对公众提出的各类信息公开诉求,积极沟通对接,加强解释说明,做好有关咨询答疑和申请指引工作,有效化解负面情绪,架构起申请群众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互动桥梁,切实提升管理依申请公开水平。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三)监督保障情况

  我委着眼建设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强化政务公开自觉性和主动性,2020年,我委结合工作实际,一方面积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多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外部监督机制。另一方面要求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委办公室报送可公开的文件、政策、制度及工作信息等相关信息,并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通过完善机制,高效的推动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对照,与州政府有关要求相对照、与人民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相对照,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科室报送信息积极性不够,信息编制质量不够高;二是由于业务工作较多,信息报送不及时,个别栏目信息更新慢等方面。

  2021年,我委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学习省、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熟练掌握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公开的形式和载体。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公众掌握和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享受政府信息公开的资源。同时,加强对我委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树立执政为民理念、为民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的高度去认识,切实做好服务工作。

  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安全保密意识。随着信息化公开程度的日益加大,信息安全保密要求也越来越高。在保证政府信息全部公开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国家、省、州相关信息安全保密条例和制度,通过加强培训、严格审核等手段,提高我委信息安全保密能力。

  三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广大企业主体的要点、重点、热点问题力争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能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委负责运维管理的“信用中国(云南·红河)”网站是“信用中国(云南)”网站的子网站,于2020年11月18日上线。目前按照《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中国(云南·红河)”网站管理制度》,对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实行二级审核制度。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