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5 09:05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红河州乡村振兴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2021年红河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资金项目、动态监测帮扶和考核评估等信息的公开发布,顺利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不断强化主动公开。按时对部门动态、重点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栏等栏目信息进行了更新发布。2021年,州乡村振兴局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栏、“重点领域-乡村振兴工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3条。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栏中公开信息74条,“重点领域-乡村振兴工作信息公开”栏目中公开乡村振兴工作信息59条。

  二是不断深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要求公开财政预决算、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等领域信息,有效推进了乡村振兴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工作。按照预算法规定和财政部门的相关工作要求,州乡村振兴局积极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经保密审查,于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分别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平台和云南省财政厅预决算公开监督平台,向社会及时、完整公开本部门的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和2020年部门决算信息。2021年,主办人大代表建议5件,办理结果4件A类、1件B类,均已按要求在专栏公开发布。无主办政协委员提案。

  三是不断拓宽公开的渠道和方式。充分运用国家级、省级、州级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通过中国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采用发布信息6条、中国乡村振兴网采用发布信息10条,中国乡村振兴杂志采用稿件7篇。通过《云南日报》、学习强国云南学习平台、“云南乡村振兴”、云南网等省级媒体采用发布信息22条;通过州委办《红河周讯》、州政府办《红河信息》等采用发布信息16条。编印工作简报35期(其中,《扶贫开发与脱贫攻坚》14期、《红河乡村振兴》21期),主要刊登州级县乡村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特点、亮点和工作经验,全方位展现了我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最新动态,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四是多元化开展政策解读。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通过做客红河广播电视台《红河热线》直播间、参加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新闻发布会、贯彻落实红河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系列新闻发布会——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场发布会,就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红河州将如何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助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等进行了详细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方式还不够丰富,公开渠道还有待拓宽;负责信息公开的人员对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够、能力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目标任务。一是持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扎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补短板强弱项,及时、精准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进一步拓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信息的公开渠道和方式,提升乡村振兴政策措施的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