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8 15:34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红河州扶贫办坚持把思想、行动高度统一到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实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全清单化管理、健全完善政策解读机制、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等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和要点,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抓实抓好政务公开管理,圆满完成了年度政务公开各项指标任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信息更新发布情况。2020年,州扶贫办严格执行公开信息审核、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围绕工作重点和计划,全面公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关政策文件及实施情况、贫困县脱贫摘帽结果等信息,持续做好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等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2020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按时对部门动态、重点领域、脱贫攻坚大会战等栏目信息进行了更新发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在红河州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脱贫攻坚信息92条,其中,公开政策文件信息12条,扶贫资金、项目信息21条。与《红河日报社》共同主办“脱贫攻坚在行动”微信平台,共发布扶贫工作动态信息459条,加大脱贫攻坚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力度。编制《脱贫攻坚与扶贫开发》简报37期,主要刊登州级、县市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特点、亮点和工作经验,全方位展现了我州脱贫攻坚工作的最新动态。

  (二)政务参与和政策解读情况。政策文件发布后在3个工作日内发布政策解读材料,严格执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2020年,州扶贫办没有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具体工作包括:一是紧紧围绕州扶贫办“三定”方案及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经保密审查,完成本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目录及时公开相关内容;二是健全完善政策解读机制,积极配合州政府办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三是编印《扶贫开发与脱贫攻坚》简报37期,汇编形成红河脱贫攻坚案例选编《决战红河》,全面反映红河州脱贫攻坚历程及战果;四是积极参与组织举办了2020年7月8日、7月14日全省、全州脱贫攻坚工作新闻发布会;五是2020年“10·17”国家扶贫日期间,牵头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成就展、消费扶贫集中展销等9个系列活动,召开表彰大会表彰150名在全州脱贫攻坚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助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六是组织办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积极参加《金色热线》《红河热线》在线访谈节目,解读当前脱贫攻坚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年内,本部门未起草过相关政策文件。

  (三)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情况。按照预算法规定和财政部门的相关工作要求,州扶贫办积极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经保密审查,于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分别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平台和云南省财政厅预决算公开监督平台,向社会及时、完整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

  (四)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要求,公开有关信息。州扶贫办没有涉及此项内容;严格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要求,公开有关信息;严格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要求,公开有关信息。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实情况。2020年,我办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不存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复议情况。

  (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发布的信息均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与红河日报共同主办的微信公众号“脱贫攻坚大会战”于2019年在“云南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系统”进行了备案。

  (七)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统一信箱信访件。2020年,州扶贫办未收统一信箱信访件,未出台规范性文件。

  (八)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2020年,为加强州扶贫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信息化工作的管理、指导和协调,州扶贫办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完善了红河州扶贫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分管,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强化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九)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及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务工作的培训力度。2020年,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分别于2020年6月29日办例会、2020年12月2日“红河州扶贫办法律知识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条例。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州扶贫办在政府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我办所负责的栏目设置、更新时限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有时会出现更新时限到,但栏目内容还未产生的情况,如“贫困村贫困户认定标准和申报程序”栏目。二是工作人员对业务知识的学习还不够细、深,不够全面,有时会出现在信息属性界定困难的情况。三是与主管部门的汇报联系不够。工作中往往以完成常规工作为目标,缺乏创新开展工作的意识。

  下一年,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州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深化公开内容,更加扎实地推动我办的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二是抓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能力。三是加强向主管部门请示汇报,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更好地指导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