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扶贫办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2-02 11:24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红河州扶贫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落细“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围绕实现年度目标任务,紧扣“四个聚焦”、坚持“两不愁三保障”和贫困退出标准要求,坚持稳定和防止返贫并举,对标对表抓好各项工作贯彻落实等方面措施,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红河州人民政府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红河州扶贫办联系(地址:天马路67号州级行政中心政府大楼B404,邮编:661199,电话:3732716,电子邮箱:hhzfpb@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信息更新发布情况。2019年,州扶贫办严格执行公开信息审核、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围绕实现红河、元阳、绿春、金平、屏边5个县达到脱贫摘帽,408个贫困村退出、23.77万贫困人口脱贫,实现全州整体性脱贫的目标任务。严格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按时对部门动态、重点领域、脱贫攻坚大会战等栏目信息进行了更新发布。截至12月31日,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共130条。其中,在重点领域“扶贫政策法规”“贫困村贫困户认定标准及申报程序信息”“扶贫资金项目信息”“脱贫成效及考核信息”四个栏目的公开发布信息共70条。

  2.加强政务参与回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19年,红河州扶贫办主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13件。其中,人大建议办理3件,公开3件;政协提案办理10件,公开3件。未公开的7件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情况涉及敏感信息,经保密审查不予公开。

  3.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按照《预算法》规定和财政部门的相关工作要求,州扶贫办积极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经保密审查,于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分别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平台和云南省财政厅预决算公开监督平台,向社会及时、完整公开本部门的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和2018年部门决算信息。

  4.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告并报送公告情况。2019年3至5月,州审计局审计组已对我办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等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所发现问题整改完成,整改情况已进行了公示。

  5.制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公开有关信息。2019年10月,按照《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合法性审核有关工作及材料报送的通知》要求,对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开展了认真的梳理,我办没有行政执法权。

  6.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要求,公开有关信息。州扶贫办没有涉及此项内容。

  7.严格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要求,公开有关信息。

  8.严格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要求,公开有关信息。

  9.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实情况。2019年,我办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不存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复议情况。

  (二)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10.政策文件发布后在3个工作日内发布政策解读材料。严格执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2019年,州扶贫办没有出台相关政策文件。

  11.州扶贫办主要领导解读重要政策、措施 1 次。10 月 25日,办领导一行3人到红河人民广播电台《红河热线》栏目进行在线访谈。就脱贫攻坚相关政策作了详细的解读回应,并与广大听众进行了互动。访谈紧扣主题,访谈质量较高。组织编制《脱贫攻坚与扶贫开发》简报32期,主要宣传州级、县市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特点、亮点和工作经验,全方位展现了我州脱贫攻坚工作的最新动态。深入扶贫一线和相关部门开展脱贫攻坚政策的解读。2019年,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李熙,政策法规科负责人黄振到红河县、元阳县、州委党校、州审计局、州工信局等多地多部门进行脱贫攻坚政策宣讲共13次,把当前脱贫攻坚工作与政策解读紧密结合起来,作了生动、具体的讲解。

  12.政策解读材料内容完整。2019年,州扶贫办未出台相关政策文件。

  13.利用政务新媒体解读回应,使用图文、视频、动漫等进行解读。截至12月31日,与红河日报社共同主办《红河脱贫攻坚大会战》微信公众号,共发布扶贫工作动态信息477条,加大脱贫攻坚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力度。

  (三)平台建设情况

  14.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管理规范。截至12月31日,与红河日报社共同主办《红河脱贫攻坚大会战》微信公众号,共发布扶贫工作动态信息477条,加大脱贫攻坚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力度。

  15.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于2019年12月17日在云南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系统提交了微信公众号“脱贫攻坚大会战”备案手续。

  16.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统一信箱信访件。2019年,接到群众来信来电来访91件,其中,不在受理范围或作为政策咨询答复办理38件;受理53件,办结46件,7件在办理中。

  未收统一信箱信访件。

  17.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公报报送。2019年,州扶贫办未出台规范性文件。

  (四)组织保障

  18.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2019年,为加强州扶贫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信息化工作的管理、指导和协调,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因人事变动原因,及时调整了红河州扶贫办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办党组书记、主任担任组长,由办党组成员、副职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中心负责人组成,1位副主任分管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我办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指导和协调。

  19.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及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务工作的培训力度。12月4日,州扶贫办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李熙副主任领学。12月16日,州扶贫办1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州人民政府举办的全州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业务培训会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州扶贫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务动态信息撰写数量不多,质量不高,部门动态信息不能及时发布,存在工作标准不够高的问题;二是存在栏目有待优化的问题。一些栏目如重点领域中的“贫困村贫困户认定标准和申报程序”与所要求的更新周期不相适应,有时会出现栏目更新不及时的情况。

  2020年,我们将认真按照省、州的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载体,更加扎实地推动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做起: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二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的撰写数量和质量;三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扶贫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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