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地震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8 15:31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红河州地震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67号州行政中心大楼B区622室,邮编:661199,电话:0873—3732689,传真:0873—373724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红河州地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充分发挥政务公开职能作用,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在红河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务信息4条。主动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等信息3条。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财政信息公开红河州地震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2022年度部门预算和2021年度部门决算信息等信息4条。公开州地震局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4类18项,大力推进网上办、网上评。公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办理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委员提案0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0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严格保护个人隐私,严密防范信息安全、泄漏事故。全年未发生敏感信息和保密材料上网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州地震局无政务新媒体,开展公开信息的全面梳理排查,及时查缺补漏。按要求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并安排工作人员值守,全年未收到12345热线企业和群众诉求。

  (五)监督保障。一是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及时依法公开。二是严格按照相关保密制度执行,严禁公开敏感信息及密级文件。三是定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保密知识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2022年,我局未发生违法、违规信息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不够规范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强化政府信息管理,贴近公众需求,及时规范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及时、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红河州地震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