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财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2-03 20:12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贯彻落实好《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局认真对照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全面认真梳理总结编制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将编制年度报告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中央、省、州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财政工作特点,通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落实;创新方式方法,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落实制度规定,强化信息公开效果;增强学习,提高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得到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重点突出,不断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同时,加快推进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力打造“阳光财政”,大力推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我局按时限要求主动公开财政信息、年度预决算、“三公”经费、重大项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文件、审计发现问题结果、年度工作总结等情况,以及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工作等,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和标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科室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内容和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宽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结合部门工作职责,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通过采取例会学习或专题学习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了解,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同时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坚持以州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第一载体的同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公开形式,如利用中央、省财政内网、互联网、报刊、微信公众号、传统媒体、宣传栏等多种方式,扩大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和影响。同时,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红河州财政局

2020年2月3日